2011年中级经济师考试经济基础知识预习讲义(30)
第三十章 合同法律制度
一、合同法律制度概述
合同又称为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于l999年3月15日经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
二、合同的订立
合同订立是指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从法律上可以分为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合同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即当事人经过平等协商对合同的基本内容达成一致意见。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例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合同要经过( )两个阶段。
A.要约邀请和要约
B.要约和承诺
C.要约邀请和承诺
D.通知承诺和签订确定书
『正确答案』B
三、合同的效力
(一)合同的生效要件和生效时间
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合同的生效要件如下: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依法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和附期限。
例题:下面关于合同成立和生效的提法中,错误的是( )。
A.合同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
B.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C.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D.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不可以约定附条件
『正确答案』D
(二)无效合同
1.无效合同的特征
(1)具有违法性;(2)无效合同具有不履行性;(3)无效合同自始无效。
例题:无效合同的特征不包括( )。
A.具有违法性
B.具有不履行性
C.无效合同自始无效
D.可以解除或者撤消
『正确答案』D
2.无效合同的种类
按照全部还是部分内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可以分为全部无效的合同和部分无效的合同。
按照无效的原因进行划分,无效合同可分为如下几类: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是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是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例题:下面各项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是( )。
A.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
B.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D.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E.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正确答案』BC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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