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经济师《中级工商管理》新应试指南:第二章
考点七 国有独资公司的权力机构
1.国有独资公司只有一个股东,因此其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的职权。
2.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例17·单选题】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行使股东会职权的机构是( )。
A.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B.董事会
C.监事会
D.职工代表大会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国有独资公司的权力机构。国有独资公司只有一个股东,因此其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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