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预习国际税收(4)
【例题】甲国居民有来源于乙国经营所得100万、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0万元,甲、乙两国所得税税率分别为50%、40%,甲、乙两国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税率分别为10%、20%,在分项抵免下,甲国应对上述所得征收所得税为()
A 55万 B 15万 C 10万 D 5
答案:C
解析:
步,计算抵免限额。
经营所得抵免限额=100×50%=50万元
特许权使用费抵免限额=50*10% =5万
第二步,计算实际抵免额。
经营所得实际缴纳:100*40%=40万<抵免限额50万元,可以全额抵免
特许权使用费实际缴纳:50*20%=10万>抵免限额5万元,当期只需抵免5万元
第三步,计算甲国实际征收了多少税
经营所得需要补缴10万元,特许权使用费不需要补缴。
税收饶让,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在国外得到的所得税减免优惠的部分,视同在国外实际缴纳的税款给予税收抵免,不再按居住国税法规定的税率进行补征。可见,税收饶让是税收抵免的延伸,是以税收抵免的发生为前提的,其目的主要是为了保障各国税收优惠措施的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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