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预习所得税制度(4)
4.公式中的“扣除项目”的规定
(1)税前扣除的基本原则---8个原则
①相关性原则---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②合理性原则---必须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
③真实性原则---已经真实发生
④合法性原则---不符合税收法规、行政法规规定的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⑤配比原则-----发生的支出应在支出应配比或应分配的当期申报扣除
⑥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析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⑦不征税收入形成支出不得扣除原则
⑧不得重复扣除原则
(2)准予税前扣除的项目
①成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
②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
③税金:可扣除的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企业缴纳的各种税金和附加。(补:可以扣除的有企业按照规定交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关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等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以及发生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辆购置税)。
④损失: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⑤其他支出
(3)限制税前扣除的项目
①.补充保险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②利息
a: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补: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可据实扣除。
b: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按税法规定扣除。
A.18万元
B.28.5万元
C.6万元
D.24万元
【答案】D
【解析】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银行利息费用=300×8%÷12×9=18万元;
向本企业职工借入款项可扣除的利息费用限额=100×8%÷12×9=6万元,该企业支付职工的利息超过同类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只可按照限额扣除。
该公司2008年度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利息费用是18+6=24万元
③.职工福利费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④.工会经费
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⑤.职工教育经费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⑥.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⑦.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⑧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
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
⑨.境内机构、场所分摊境外总机构费用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
⑩ 公益性捐赠支出
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会计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补: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或公益性社会团体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
公益性捐赠支出超过企业年度会计利润总额12%的部分以及非公益性捐赠支出不得扣除。
【例题15-单选】某企业按照政府统一会计政策计算出利润总额300万元,当年营业外支出40万元,均为捐赠支出,其中当年直接给受灾灾民发放慰问金10万元,通过政府机关对受灾地区捐赠30万元,其当年允许税前扣除的捐赠支出为( )万元
A.30
B.36
C.40
D.10
【答案】A
【解析】其当年可在所得税前列支的公益救济性捐赠限额为:300×12%=36(万元)
直接给灾民的10万元不符合公益性捐赠的条件。
实际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为40-10=30万元;
允许税前扣除的捐赠支出是30万元
(4)禁止税前扣除的项目
A.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B.企业所得税税款
C.税收滞纳金
D.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E. 公益性捐赠支出超过企业年度会计利润总额12%的部分以及非公益性捐赠支出不得扣除
F.赞助支出
G.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H.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它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和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
I.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
J.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
K.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持有的投资资产成本
L.企业与其关联方分摊成本时违反税法规定自行分摊的成本
M.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
N.企业按特别纳税调整规定针对补缴税款向税务机关支付的利息
O.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财产
P.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Q.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不得扣除的其他项目
【例题16-多选】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项目包括( )
A.企业所得税税款
B.广告费
C.税收滞纳金
D.职工福利费
E.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
答案:ACE
解析:广告费和职工福利费属于限制税前扣除的项目。
5.公式中“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教材125页段
亏损:是指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
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长不得超过5年。(先亏先补)
【例题17:课后题第14题】
某企业2008年亏损20万元,2009年亏损10万元,2010年盈利5万元,2011年亏损15万元,2012年盈利8万元,2013年盈利6万元,2014年度盈利74万元,则2014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是( )
A.47万元
B.48万元
C.49万元
D.74万元
答案:C
解析:08年度的20万元亏损,应由2009-2013年这五年的盈利来弥补。2010年弥补5万,2012年弥补8万,2013年弥补6万,总计弥补19万元,剩余1万元的亏损,不得再用税前所得弥补。
09年亏损,应由2010-2014年的盈利来弥补,由于2010、2012年和2013年的盈利均弥补了2008年的亏损,所以应由2014年的盈利来弥补10万元亏损。
2011年15万元亏损,也由2014年的盈利来弥补
补亏之后,2014年的盈利为74-10-15=49万元,纳税所得额为49万元
6.清算所得
清算所得=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者交易价格-资产净值-清算费用-相关税费
资产净值是指有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已经按照规定扣除的折旧、折耗、摊销、准备金等后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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