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预习所得税制度(12)
4.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实际税负是20%*(1-30%)=14%。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注意:储蓄存款在2008年10月9日后孳生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09年教材变化的内容。)
【例题:多选】下列个人所得中,适用20%比例税率的有( )
A.股息所得
B.储蓄利息所得
C.承租经营所得
D.偶然所得
E.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答案:ADE
【例题:08年单选】我国个人所得税税法规定,对一次收入畸高的劳务报酬所得实行加成征税,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 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因此,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60 000元的部分,其适用的税率为( )。
A.20%
B.30%
C.40%
D.50%
【答案】C
【解析】加征十成就是加征100%。即20%*(1+100%)=40%。
责编:xuxiaomin评论
相关推荐
- 2016年中级财政税收章节讲义:车船税05-24
- 2016年中级财政税收章节讲义:契税05-24
- 2016年中级财政税收章节讲义:房产税05-24
- 2016年中级经济师财税章节讲义汇总05-16
- 2016年中级经济师财税章节讲义:个人所得税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