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基金份额的登记
一、开放式基金份额登记的概念
开放式基金份额登记: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后,由登记机构为投资者建立基金账户,在投资者的基金账户中进行登记,表明投资者所持有的基金份额。
二、我国开放式基金登记机构及其职责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开放式基金的登记业务可以由基金管理人办理,也可以委托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办理。
代办登记业务机构可接受基金管理人的委托,开办下列业务:建立并管理投资者基金份额账户,负责基金份额登记,确认基金交易,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投资者名册,基金合同或者登记代理协议规定的其他职责。
登记体系模式:基金管理人自建登记系统的“内置”模式、委托中国结算公司作为登记机构的“外置”模式,以上两种情况兼有的“混合模式”
三、基金登记流程
T日,投资者的申购(认购)、赎回申请信息通过代销机构网点传送至代销机构总部。由代销机构总部将本代销机构的申购(认购)、赎回申请信息汇总后统一传送至登记机构。
登记机构于T+1日根据T日各代销机构的申购(认购)、赎回申请数据及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统一进行确认处理,并将确认的基金份额登记至投资者的账户,然后将确认后的申购(认购)、赎回数据信息下发至各代销机构。各代销机构再下发至各所属网点。
同时,登记机构也将登记数据发送至基金托管人。
四、申购(认购)、赎回资金清算流程
投资者 代销机构 代销机构 登记机构 基金
资金 网点资金 资金清算 资金清算 托管银行
账户 清算 总账 账户 账户
资金的汇划要落后于投资者的申购(认购)、赎回申请。
有关法规明确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投资者的申购(认购)、赎回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该申购(认购)、赎回的有效性进行确认。申购(认购)款应于5日内到达基金在银行的存款账户,赎回款在7日内到达投资者资金账户。
我国各基金申购(认购)、赎回的资金和申购(认购)款一般在T+2日到达基金银行存款账户,赎回款于T+3日内从基金银行存款账户划出。
货币市场基金:一般T+1日从基金银行存款账户划出,快可在划出当天到达投资者资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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