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18日,证监会发布《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降低了券商、险资、私募三类资管机构直接开展公募业务的门槛;3月16日,《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业务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基金销售机构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基金销售业务的监管要求;6月7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将促进市场化、差异化销售费率机制的形成——值此新基金法实施“满月”之际,多位业内人士纷纷表示,基金行业已进入市场全面放开的新阶段。
上海证券基金评价研究中心一级分析师刘亦千认为,混业经营的大趋势使得基金发展呈现多元化的生态格局,竞争加剧将凸显行业“马太效应”。
“互联网金融、外资银行也开始试水基金市场,渠道竞争的引入有望改变银行独大的销售局面。”济安金信基金评价中心田熠分析指出,此次基金市场“大尺度”放开是为了更好满足未来投资和市场需求。
“事实上,进入门槛应该完全取消。”北京枫岭投资中心高级研究员高俊鹏在受访时表示。
“电商加入基金销售大军也是有一定市场竞争力的。”刘亦千分析指出,首先表现在通道优势上,其次也为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如果风险隔离做到位,将为市场带来更多的选择机会,并且激发市场进一步推动创新。”
“基金行业未来的发展可以再往能够开发更为灵活的运作方式的方向倾斜。”高俊鹏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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