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
某项目部中标一项燃气管道工程。主管道全长1.615 km,设计压力为2.5MPa,采用φ219×7.9螺旋焊管;三条支线管道长分别为600m、200m、100m,采用φ89×5无缝钢管。管道采用埋地敷设,平均埋深为1.4m,场地地下水位于地表下1.6m。
项目部在沟槽开挖过程中遇到了原勘察报告未揭示的废弃砖沟,项目部经现场监理口头同意并拍照后,组织人力和机械对砖沟进行了清除。事后仅以照片为依据申请合同外增加的工程量确认。
因清除砖沟造成局部沟槽超挖近1m,项目部用原土进行了回填,并分层夯实处理。
由于施工工期紧,项目部抽调了已经在管理部门工作的张某、王某、李某和赵某4人为外援。4人均持有压力容器与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焊接)焊工合格证书,且从事的工作在证书有效期及合格范围内。其中,张某、王某从焊工岗位转入管理岗3个月,李某和赵某从事管理工作已超过半年以上。
【问题】
1.此工程的管道属于高、中、低的哪类管道?
2.本工程干线、支线可分别选择何种方式清扫(有气体吹扫和清管球清扫两种方式供选择)?为什么?
3.清除废弃砖沟合同外工程量还应补充哪些资料才能被确认?
4.项目部采用原土回填超挖地沟的方式不正确,正确做法是什么?
5.4名外援焊工是否均满足直接上岗操作条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