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背景资料:
某水库枢纽工程由大坝、溢洪道、电站及灌溉引水洞等建筑物组成。水库总库容2.6×108m³,电站装机容量12万kW;大坝为碾压土石坝,最大坝高37米;灌溉引水洞引水流量45m3/s;溢洪道控制段共3孔,每孔净宽8.0m,采用平面钢闸门配卷扬式启闭机。某施工单位承担该枢纽工程施工,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为加强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配备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明确了本项目的安全施工责任人。
事件2:某天夜间施工时,一名工人不慎从距离地面16.0m高的脚手架上坠地死亡。事故发生后,项目法人立即组织联合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根据水利部《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提升水利工程质量的实施意见》 (水建管 [2012] 581号)中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事件3:电站基坑开挖前,施工单位编制了施工措施计划,其部分内容如下:
(1) 施工用电由系统电网接入,现场安装变压器一台;
(2) 基坑采用1:1. 5坡比明挖施工,基坑深度9.5m;
(3) 站房墩墙施工采用钢管脚手架支撑,中间设施工通道;
(4) 混凝土浇筑采用塔式起重机进行垂直运输。
【问题】
1.说明本水库工程的规模、等别及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建造师级别。
2.根据《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事件1中本项目的安全施工责任人是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是什么?
3.简要说明什么是高处作业,指出事件2中高处作业的级别和种类。
4.说明事件2中“四不放过”原则的具体要求。
5.在事件3中涉及的工程部位中,哪些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答案】
1.本水库工程规模为大(2)型,工程等级为Ⅱ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2.安全施工责任人是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的职责是:(1)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2)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3)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3.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和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事件2中高处作业的级别为三级高处作业,种类是特殊高处作业中的夜间高处作业。
4.“四不放过”原则的具体要求为:(1)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2)主要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3)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4)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5.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位置: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四口(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