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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经济》复习资料十三

来源:233网校 2006年8月17日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在实际交易中,卖方的责任通常是按买方的要求发货,为此销售之后货物通常不会在买方手中,买方也就不会再对货物行使继续管理权或对其实施控制。但也不排除实务中有些销售发生之后货物还在卖方,如上述提到的由卖方代保管的情况,此时应该判断卖方是在履行保管责任.还是继续对已售货物实施管理和控制。如属后者,此项销售收入则不予确认。
    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间接流入企业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在销售商品的交易中,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即为销售商品的价款。销售商品的价款能否有把握收回,是收入确认的一个重要条件,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如估计价款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即使收入确认的其他条件均已满足,也不应当确认收入。
    销售商品的价款能否收回,主要根据企业以前和买方交往的直接经验、从其他方面取得的信息,或政府的有关政策等进行判断。
    一般情况下,企业售出的商品符合合同或协议规定的要求,并已将发票账单交付买方,买方也承诺付款,即可表明销售商品的价款能够收回。如企业判断价款不能收回,应提供可靠的证据。
    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收入能否可靠地计量,是确认收入的基本前提,否则将无法确认收入。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售价通常已经确定。但销售过程中由于某种不确定因素,也有可能出现售价变动的情况,则新的售价未确定前不应确认收入。
    根据收入和费用配比原则,与同一项销售有关的收入和成本应在同一会计期间予以确认。因此,如果成本不能可靠地计量,即使其他条件均已满足,相关的收入也不能确认。如已收到价款,收到的价款应确认为一项负债。例如订货销售,订货销售是指企业已收到买方全部或部分货款,但库存无现货,需要通过制造或通过第三方交货。在这种销售方式下,企业尽管已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但商品尚在制造过程中或仍在第三方,相关的成本不能可靠地计量,因此只有在商品交付时才能确认收入。
    总之,收入确认更注重实质性原则,它强调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而并不注重表面上商品是否已经发出;要求企业判断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否流入企业,而并不注重形式上是否已取得收取价款的权利。这样就要求企业针对不同交易的特点,分析交易的实质,正确判断每项交易是否满足了以上条件。只有这些条件同时满足,才能确认收入,否则即使已经发出商品,或即使已经收到价款,也不能确认收入。
5.施工企业收入的构成
施工企业收入的构成,如图1210208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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