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划清已完工程成本与未完工程成本的界限。
如果没有期初期末未完工程,或有期初期末未完工程,且未完工程量大致相同,本期已完工程实际成本等于本期发生的生产费用;如果有期初未完工程,本期工程全部完工,本期已完工程实际成本等于期初未完工程成本加上本期发生的生产费用;如果有期初、期末未完工程,且未完工程量大不相同,可以先确定期末未完工程的实际成本(为了简化核算,实际工作中一般以期末未完工程的预算成本代替其实际成本),然后由期初未完工程成本加上本期发生的生产费用减去期末未完工程的实际成本确定本期已完工程成本。
(四)加强费用开支的审核和控制
施工企业要由专人负责,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各项规定及企业内部制定的定额或标准等,对施工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耗费进行及时的审核和控制,以检查、监督各项费用是否应该开支,应开支的费用是否应该计入施工生产成本或期间费用。对于不合理、不合法、不利于提高经济效益的费用支出应严格加以限制。做到事前审核、控制,防患于未然;事中审核、控制,纠正偏差,以确保成本目标的实现。
(五)建立工程项目台账
由于施工企业的施工工程具有规模大、工期长等特点,工程施工有关总账、明细账无法反映各工程项目的综合信息,为了对各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便于及时向企业决策部门提供所需信息,同时为有关管理部门提供所需要的资料,施工企业还应按单项施工承包合同建立工程项目台账。其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或发包单位)名称、合同规定的工程开工与完工日期;
2、工程合同总价、合同变更调整金额、索赔款、奖励款等;
3、预计工程总成本、累计已发生成本以及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
4、本年和累计的已在利润表中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成本、毛利及毛利率;
5、本年和累计的已获工程合同甲方签证确认的工作量、已办理结算的工程价款;
6、实际收到的工程价款,包括预付款和已收工程进度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