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由原93定额的工程报价向工程量计价清单报价模式转变
前者:93定额模式下的工程报价,通常是标底编制单位接受业主的委托,将拟建项目的工程量估算出来并列出清单,提供给各投标单位作为报价的参考工程量,规定统一取定的材料价格(按上海市工程建设定额站每月发布的指导价)。投标单位依据93定额,套用相应的定额子目,按政府规定的建筑工程类别套用相应的类别费率,主材定价按规定时间的指导价执行。开办费十项内容,各企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报价。最后各投标单位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承诺让利率,中标后工程量以及施工内容均可按实际施工图调整,因此,编制投标书相对简单。
后者:工程量计价清单的编制,要求招标人体现其要求的工程项目及相应的工程数量,全面反映投标报价的要求,是投标人进行报价的依据,是签订工程合同、调整工程量和办理竣工结算的基础,招标人承担量的风险。工程内容是施工和报价的主要内容,工程内容和项目特征有着对应的关系,指完成该项目可能发生的具体工程,凡工程内容中未反映的其它具体工程,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或图纸要求编制,以完成清单项目为准,综合考虑到报价中。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应根据计算规则计算工程实物量,计算结果要具有唯一性,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除附有说明外,所有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应以实体工程量为准,并以完成后的净值计算。建设工程施工工程量以清单的形式予以公开,所有投标人的竞争起点是一致的,投标人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结合自身的生产率、消耗水平,根据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综合实力,充分考虑市场和风险因素,按照“计价规范”规定的原则和方法,采用投标竞争策略进行自主报价,投标人(施工单位)承担价的风险。因此建筑企业的施工单位在报价上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搜集信息,了解建设单位及资金来源情况,了解投标对手,认真研究招标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现场勘测报告,核算工程量大小,审核中,要视招标单位是否允许对工程量清单内所列的工程量来进行调整决定审核办法。如果允许调整,就要详细审核工程量清单内所列的各工程项目的工程量,对有较大误差的,通过招标单位答疑会提出调整意见,取得招标单位同意后进行调整;如果不允许调整工程量,则不需要对工程量进行详细的审核,只对主要项目或工程量大的项目进行审核,发现这些项目有较大误差时,可以利用调整这些项目单价的方法解决。
2、投标人应明确使用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原件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为工程量清单项目的计价总合,综合单价由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和税金组成,如果使用商品混凝土,应按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要求的拟用数量、部位,将商品混凝土的价格因素,运输和泵送砼费用一并计入相应的混凝土项目综合单价中。
3、准确进行报价,做好投标工作,必须遵循合理低价原则,即报价最低但不低于成本,一个工程的全部费用是由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税金等组成。采用综合单价法要求每一个清单编码项目费用就包括一个单位项目所需的人材机费用、管理费和利润。管理费和利润的标准,在《清单规范》中没有明确规定,但如何确定管理费和利润的标准,就要求工作人员对单位的工程成本做全面细致的工作,在工程实体消耗成本已经确立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提高管理水平,降低非实体消耗成本,减少现场管理及临时设施的费用,尽可能多获利润。在清单报价中,也可根据自己的定额直接进行综合单价的报价。
4、在投标过程中,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对单位工程成本利润进行的分析,统筹规划,制定施工方案,合理安排人工、机械,根据市场调研进行材料的选择,优化组合因素,根据本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经济实力,确定出适合自己经营、发展的投标报价,注重提高施工组织管理水平,改善施工技术条件,注重市场信息的搜集和自身信息的积累,合理控制现场费用和施工技术措施费用,吸取不同专业施工队伍、以优秀施工方法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组建公司材料采购、调拨,价格信息中心,优先使用企业价格信息调价,筛选工程主材,工程主材实施预招标,使用约定价格,从合格材料中优先选择价廉的供料厂商,对于缺少材料,进行个案询价,以降低材料采购供应成本。在清单报价中,正确采用定额、间接费率、利润率和税金,技术措施项目报价可根据本企业和本工程特点适当进行报价。
5、投标报价基本确定后,可应用投标技巧与策略进行报价。在总价不变的情况下,如果能够预计今后工程量会增加的项目,单价可提高(进行综合单价计算时可以适当增加管理费和利润),这样,结算时可以多赚钱;如果某单项工程数量可能减少,则可以将单价适当降低,工程结算时,损失不会太大;对于只填单价而无工程数量(如零星用工、机械台班等)的项目,单价可适当提高,因为它不会影响投标总价,可以多得利润。
工程量清单的使用能反映出投标企业的实际能力。报价作为一个经济指标,是投标企业技术力量和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能反映出投标企业的实际能力,在竞争中体现公平。但整个报价过程却变得相当的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