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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经济(一级建造师)精讲班第21讲讲义

来源:233网校 2007年12月19日

1Z1020S1 掌握费用与成本的联系与区别
一、费用的概念
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费用的两个基本特征:
1. 费用最终会导致企业资产的减少或负债的增加
2. 费用最终会减少企业的所有者权益。注意: 并不是所有减少企业所有者权益的支出都是费用,如股利的分配。 
二、费用的分类
费用按经济内容可分为:劳动对象方面的费用、劳动手段方面的费用和活劳动方面的费用三大类。
费用按经济用途可分 为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两类。
1. 生产成本。生产成本是指构成产品实体、计入产品成本的那部分费用。施工企业的生产成本,就是指工程成本。生产成本又可以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1)施工企业的直接费用是指为完成工程所发生的、可以直接计入工程成本核算对象的各项费用支出。主要是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或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
(2)施工企业的间接费用是企业下属的施工单位或生产单位为组织和管理施工生产活动所发生的费用。间接费用往往应由几项工程共同负担,应当采用适当的方法在各受益的工程成本核算对象之间进行分配的费用。如企业所属各施工单位为组织和管理施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人员工资及福利费、折旧费、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排污费等。
注意:施工企业在签订建造 ( 施工 ) 合同时发生的差旅费、投标费等相关费用应在发生时直接确认为当期的期间费用,不计入工程成本。
2.期间费用。期间费用是指企业当期发生的,与具体产品或工程没有直接联系,必须从当期收入中得到补偿的费用。
期间费用主要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营业费用
施工企业的期间费用则主要包括: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三、费用与成本的关系
费用和成本是两个并行使用的概念,两者之间既有联系也有区别。成本虽说也是一种耗费 , 但有和费用不是一个概念。成本是针对一定的成本核算对象 ( 如某工程程 ) 而言的;费用 则是针对一定的期间而言的。
费用与成本都是企业为达到生产经营目的而发生的支出 , 体现为企业资产的减少或负债的增加 , 并需要由企业生产经营实现的收入来补偿。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所发生的生产费用是构成产品成本的基础 , 成本是按一定对象所归集的费用 , 是对象化了的费用。
产品成本是企业为生产一定种类和数量的产品所发生的生产费用的汇集,两者在经济内容上是一致的,并且在一定情况下费用和戚本可以相互转化。
成本和费用之间也是有区别的。企业一定期间内的费用构成完工产品生产成本的主要部分,但本期完工产品的生产成本包括以前期间发生而应由本期产品戚本负担的费用 , 如待摊费用;也可能包括本期尚未发生、但应由本期产品成本负担的费用 , 如预提费用;本期完工产品的成本可能还包括部分期初结转的未完工产品的戚本 , 即以前期间所发生的费用。企业本期发生的全部费用也不都形成本期完工产品的成本 , 它还包括一些应结转到下期的未完工产品上的支出,以及一些不由具体产品负担的期间费用。 
四、费用的确认与计量
(一) 费用确认的原则
1. 权责发生制原则
2. 配比原则
3. 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    
( 二 ) 费用确认的标准
费用确认的基本标准: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费用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减少或者负债增加、且经济利益的流出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 。
除此之外,在确认费用时,一般还应遵循以下三个标准。
1. 按费用与收入的直接联系 ( 或称因果关系 ) 加以确认    
2. 直接作为当期费用确认
企业的有些支出不能提供明确的未来经济利益, 如果加以分摊也没有意义 , 对这类费用就应直接作为当期费用予以确认。例如 , 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等。
还有一些事项会导致企业负债增加 , 但不增加资产。这类费用也应作为当期费用予以确认。
3. 按系统、合理的分摊方式确认
如果费用的经济效益有望在若干个会计期间发生,并且只能大致和间接地确定其与收益的联系,该项费用就应当按照合理的分配程序 , 在利润表中确认为一项费用。如固定资产的折旧和无形资产的摊销。
( 三 ) 费用的计量
费用是通过所使用或所耗用的商品或劳务的价值来计量的 , 通常的费用计量标准是实际成本。 

工程成本的核算
1Z102052 掌握工程成本的核算

工程成本是指施工企业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实际耗费 , 包括物化劳动的耗费和活劳动中必要劳动的耗费 , 前者是指工程耗用的各种生产资料的价值 , 后者是指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 
一、工程成本及其核算的内容
( 一 )耗用的人工费用
包括企业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人员的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工资性质的津贴、劳动保护费等。
( 二 ) 耗用的材料费用
包括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主要材料及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和周转材料的摊销及租赁费用。
( 三 ) 超用的机械使用费
包括施工过程中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和租用外单位施工机械的租赁费,以及施工机械安装、拆卸和进出场费等。
( 四 ) 其他直接费用 
包括施丁今过程中发生的材料二次搬运费、临时设施摊销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资、工程点交费、场地清理费等。
( 五 ) 间接费用
主要是企业下属施工单位或生产单位为组织和管 理工程施王所发生的全部支出,包括临时设施摊销费用和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工资、奖金、 职工福利费 , 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 , 物料消耗 , 低值易耗品摊销 , 取暖费 , 水电费 , 办公费 , 差旅费 , 财产保险费 , 检验试验费 , 工程保修费 , 劳动保护费 , 排污费及其他费用。
间接费用不包括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费用。 
二、工程成本核算的对象
工程成本核算对象是指在成本核算时所选择的施工费用的归集目标 , 即建筑产品生产成本的承担者。
程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 以单项建造 ( 施工 ) 合同作为施工工程成本核算对象。
即以每一独立编制的施工图预算所列单项工程作为施工工程成本核算对象。这样,不仅有利于分析工程预算和施工合同的完成情况,也有利于准确地核算施工合同的成本与损益。
2. 对合同分立以确定施工工程成本核算对象。
如果一项建造 ( 施工 ) 合同包括建造多项资产,而每项资产均有独立的建造计划,施工企业可以与甲方就每项资产单独进行谈判,双方能够接受或拒绝与每项资产有关的合同条款,并且建造每项资产的收入和成本均可以单独辨认。
3. 对合同合并以确定施工工程成本核算对象。
如果一项或数项资产签订一组合同 , 该组合同无论对应单个客户还是几个客户均按一揽子交易签订 , 每项合同实际上已构成一项综合利润率工程的组成部分 , 并且该组合同同时或依次履行。 
三、工程成本核算的基本要求
( 一 ) 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成本、费用开支范围
按照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下列支出不得列入产品成本。
1. 资本性支出。如施工企业为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发生的支出。
2. 技资性支出。如施工企业对外投资的支出以及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支出。
3. 期间费用支出。
4. 营业外支出。如施工企业固定资产盘亏;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净损失;债务重组损失;罚款支出; 非常损失等。
5.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等的减值准备。
6. 在公积金、公益金中开支的支出。
7. 其他不应列入产品成本的支出。如施了企业被没收的财物,支付的滞纳金、罚款、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企业赞助、捐赠等支出。
( 二) 正确划分各种费用支出的界限
1. 划清生产成本与期间费用之间的界限。
2. 划清各成本项目之间的界限。
3. 划清各期施工生产成本之间的界限。
4. 划清成本核算对象之间的界限。
5. 划清已完合同成本与未完合同成本的界限。
6. 划清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预算戚本之间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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