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混凝土分项工程
7.2 原材料
7.2.1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规定。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1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7.2.2 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8076等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当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时,混凝土中氯化物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3 基本规定
3.0.1 砌体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块材、水泥、钢筋、外加剂等尚应有材料主要性能的进场复验报告。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3.0.2 砌筑基础前,应校核放线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0.2的规定:
表3.0.2 放线尺寸的允许偏差
长度L、宽度B(m) |
允许偏差(㎜) |
长度L、宽度B(m) |
允许偏差(㎜) |
L(或B)≤30 |
±5 |
60<L(或B)≤90 |
±15 |
30<L(或B)≤60 |
±10 |
L(或B)>90 |
±20 |
1. 120mm厚墙、料石清水墙和独立柱;
2. 过梁上与过梁成600角的三角形范围及过梁跨度1/2的高度范围内;
3. 宽度小于1m的窗间墙;
4. 砌体门窗洞口两侧200mm(石砌体为300mm)和转角处450mm(石砌体600mm)范围内;
5. 梁或梁垫下及其左右500mm范围内;
6. 设计不允许设计脚手眼的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