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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

来源:233网校 2008年10月16日
lA422043 建筑工程档案编制的内容和要求 
1.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立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2.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 
3.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对工程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验收合格后,须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4.建筑工程档案编制的质量要求 
1)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2)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3)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结合。 
4)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 
等等见P194 
1A422044~1A422048 各专业验收内容 
见教材P194~199 
1A422050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一、质量问题分类: 
1)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 
①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 
②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严重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质量事故。 
①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②严重影响使用功能或工程结构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 
③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3)重大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重大质量事故, 
①工程倒塌或报废; 
②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3人以上; 
③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记住5万到10万为严重事故) 
二、处理依据 
1.实况资料; 
2.合同文件; 
3.文件、档案; 
4.相关法规。 
三、工程质量事故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 
1.与质量问题相关的工程情况; 
2.质量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性质、现状及发展变化等详细情况; 
3.调查中的有关数据和资料; 
4.原因分析与判断; 
5.是否需要采取临时防护措施; 
6.质量问题处理补救的建议方案; 
7.涉及的有关人员和责任及预防该质量问题重复出现的措施。 
四、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的主要内容  考试大ω二级建造师
1.工程质量事故情况、调查情况、原因分析; 
2.质量事故处理依据; 
3.质量事故技术处理方案; 
4.实施技术处理施工中有关问题和资料; 
5.对处理结果的检查鉴定和验收; 
6.质量事故处理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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