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安全性及电磁兼容性检验
1) 安全性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检查系统所用设备及其安装部件的机械强度(以产品检测报告为依据),应符合本规范第3.5.2条的相关规定。
②.主要控制设备的安全性检验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报警设备 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GB16796的有关规定执行,并重点检验下列项目:
a.绝缘电阻检验: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控制设备的电源插头或电源引入端子与外壳裸露金属部件之间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0MΩ。
b.抗电强度检验:控制设备的电源插头或电源引入端子与外壳裸露金属部件之间应能承受1.5kV、50Hz交流电压的抗电强度试验,历时1min应无击穿和飞弧现象。
c.泄漏电流检验:控制设备泄漏电流应小于5mA。
注:对主要控制设备的安全性检验,而不是整个系统同时检测。
2)电磁兼容性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检查系统所用设备的抗电磁干扰能力(以产品检测报告为依据)和电磁骚扰状况,结果应符合本规范第3.6.1、3.6.3条的规定。
②.检查系统传输线路的设计与安装施工情况,结果应符合本规范第3.6.2条的规定。
③.系统主要控制设备的电磁兼容性检验,应重点检验下列项目:
a)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GB/T17626.2进行测试,严酷等级按设计文件的要求执行。
b)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GB/T17626.3进行测试,严酷等级按设计文件的要求执行。
c)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GB/T17626.4进行测试,严酷等级按设计文件的要求执行。
d)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GB/T17626.5进行测试,严酷等级按设计文件的要求执行。
e)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抗扰度试验: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GB/T17626.11进行测试,严酷等级按设计文件的要求执行。
注1:检测对象:
a.根据(7.3.2)之1检查系统所用设备。
b.根据(7.3.2)之2检查系统传输线路设计与安装施工情况。
c.根据(7.3.2)之3检查系统主要控制设备。
注2:应注意目前国际GB/T17626.2、GB/T17626.3、GB/T17626.4、GB/T17626.5、GB/T17626.11均对应单机的检验,这些标准对系统检验时还需研究。
注3:对系统检验会出现一些问题:
a.目前系统总容量有些比较大,有的大于5KVA,有的甚至超过10KVA。这样电磁兼容的试验设备,受试设备的容量有限制;试验设备自重也是较重的带到现场有一定困难。
b.对系统总的电磁兼容试验和单机试验是有所不同,分解单机试验时会出现总电源分解至单机电源分别试验。
c.整个系统应包含前端设备,例如摄像机和控制箱等设备在现场是否做电磁兼容试验。
d.有些电磁兼容试验是需要特定的场地,例如GB/T17626.3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一般是在开阔场、微波暗室、GTEM电磁小室等中试验,在系统安装的现场一般不可能实现试验场地的要求。
e.有些被试设备会在试验中出现永久性损坏,如何办?这是否确定该系统不合格?修理费谁承担?会导致系统暂停一段时间如何办?
f.有些被试设备在试验过程中,会暂时损坏,有些能恢复功能,但已有损伤。
存在二个问题:①这样的系统是否能判合格?②这些有问题的被试设备,是否需修复,修到何种程度?是否还需重做试验?
注4:系统和单机的电磁兼容试验的严酷等级是否一样?判定的准则是如何定?是否分成合格、不合格、基本合格?有些系统抗干扰有一定问题,但干扰过后能恢复的,功能还是正常的,如何办?
总之,电磁兼容试验是有必要的,目前在可操作性上还存在问题,有大量的问题还需探讨,以上供参考。
5、关于电源检验和防雷接地检验
电源检验和防雷接地检验可按GB50348—2004标准之(7.6)和(7.7)来执行。
其中(7.7)防雷与接地检验包含:
1). 检查系统防雷设计和防雷设备的安装、施工、结果。
2). 检查监控中心的接地汇集环或汇集排的安装。
3). 检查防雷保护器数量、安装位置,符合设计要求。
4). 检查监控中心的接地母线和检查接地电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