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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一级建造师法规核心考点: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制度

来源:233网校 2018-07-28 14:50:00

1Z304023 合法用工方式与违法用工模式的规定

劳务派遣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 2 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1Z304024 劳动保护的规定

一、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2、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资报酬。

二、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

一般规定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第四级强度体力劳动和其他禁忌劳动。

 

 

具体规定

经期

不得安排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第三级强度体力劳动

 

孕期

不得安排从事第三级强度和孕期禁忌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不得安排加
班和上夜班。

产期

产假不得少于 98 天

哺乳期

不得安排从事第三级强度和哺乳期禁忌劳动,不得安排加班和上夜班。

1Z304025 劳动争议的解决

一、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调解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

(二)仲裁

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诉讼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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