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0130城市道路结构工程质量控制 P207
1、石灰稳定土基层的质量控制措施:
1)宜采用塑性指数10~15的粉质黏土、黏土,塑性指数大于4的砂性土亦可使用,土中的有机物含量小于10%;宜用1~3级的新灰。磨细生石灰,可不经消解直接使用,块灰应在使用前2~3d完成消解,未能消解的生石灰块应筛除,消解石灰的粒径不得大于10mm。
2)石灰土配合比设计应准确,通过配合比设计确定最佳的石灰剂量和混合料的最佳含水量,达到设计要求的7d无侧限抗压强度的要求。
3)石灰土拌合应根据原材料的含水量变化及时调整拌合用水量,拌合物应均匀,石灰土应过筛,摊铺时控制虚铺厚度,确保基层厚度和高程,含水量宜在最佳含水量的±2个百分点范围内,严禁用薄层贴补的办法找平。石灰土应湿养,养生期不宜少于7d,养生期应封闭交通。
2、水泥稳定土基层的质量控制措施:
1)应采用初凝时间大于3h,终凝时间不小于6h的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火山灰硅酸盐水泥。水泥贮存期超过3个月或受潮,应进行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宜选用粗粒土、中粒土,塑性指数宜为10~17,粒料最大粒径不宜超过37.5mm,用作底基层粒料最大粒径:城市快速路、主干路不得超过37.5mm;次干路及以下道路不得超过53mm。
2)水泥稳定土的配合比要符合设计与规范要求。计量准确、含水量符合施工要求且拌合均匀。宜采用专用摊铺机械摊铺。水泥稳定土类材料自拌合物摊铺完成,不得超过3h。分层摊铺时,应在下层养护7d后,方可摊铺上层材料。宜在水泥初凝时间到达前碾压成活。宜采用洒水养护,保持湿润。常温下成活后应经7d养护。
3、石灰工业废渣(石灰粉煤灰)稳定砂砾基层的质量控制措施:
1)粉煤灰化学成份的SiO2、AL2O3、Fe2O3总量宜大于70%,烧失量宜小于或等于10%。破碎砂砾中最大粒径不得大于37.5mm。
2)混合料应由拌合厂集中拌制,宜采用强制式拌合机拌制,拌制石灰粉煤灰砂砾应做延迟时间试验,洒水养护,常温下不宜少于7d,养护期间封闭交通。
4、石灰工业废渣稳定砂砾基层质量控制项目主要有:配合比、级配、含水量、拌合均匀性、压实度、7d无侧限抗压强度等。
5、我国行业标准规定,沥青混合料面层施工外观质量要求是:
1)表面应平整、坚实、不得有脱落、掉渣、裂缝、推挤、烂边、粗细料集中等现象;
2)用10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不得有明显轮迹;
3)接缝应紧密、平顺,烫缝不应枯焦;
4)面层与路缘石及其他构筑物应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
6、沥青混合料面层施工质量检测项目:是压实度、厚度、弯沉值、平整度、宽度、中线高程、横坡、井框与路面的高差等八项。06年考点
7、国家标准《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检查内容:施工过程中,沥青混合料路面工程质量应检查外观、接缝、施工温度、矿料级配、沥青用量、马歇尔试验指标、压实度等。同时还应控制厚度、平整度、宽度、纵断面高程、横坡度等外形尺寸。
8、抗滑表层还应检查构造深度、磨擦系数等。城市主干路、快速路的平整度采用3m平整度仪测得。
9、城市道路结构工程水泥砼路面施工质量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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