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程竣工验收必备条件
1、已完成设计和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
2、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均验收合格,符合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设计文件规定及合同要求;
3、工程资料符合要求;
4、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单位工程观感质量符合要求。
6、各专项验收及有关专业系统验收全部通过。
由建设单位负责向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检测机构申请各项专业、系统验收:
1)消防验收合格文件
2)规划验收认可文件
3)环保验收认可文件
4)电梯验收合格文件
4)智能建筑的有关验收合格文件
5)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
6)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