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且经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检查符合规定后15个工作日内到备案机关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单位办理竣工工程备案手续应提供下列文件:
1)竣工验收备案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施工许可证;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5)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
6)监理单位提交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7)勘察、设计单位提交的质量检查报告;
8)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9)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10)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1)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汇总表。
12)商品住宅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