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质量检查
现场质量检查的内容:①开工前(开工条件)检查;②工序交接检查;③隐蔽工程检查;④停工后复工前检查;⑤分项、分部工程完工后检查,合格认可后转入下一工程项目(或工序)施工;⑥成品保护检查。
现场质量检查的方法:目测法(手段可归纳为看、摸、敲、照四个字)、实测法(手段可归纳为靠、吊、量、套四个字)、试验检查。
施工作业过程的控制程序:①技术交底;②检查工序、程序的合理性和科学性;③检查工序施工条件;④检查施工人员操作程序、操作质量;⑤检查中间产品质量;⑥中间产品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⑦验收合格后转入下一道工序。
工序质量检验工作的内容:①标准具体化;②度量;③比较;④判定;⑤处理;⑥记录。
施工项目质量预控措施:(模板工程?主体工程为例)①绘制关键性轴线控制图,每层复查轴线标高一次,垂直度以经纬仪检查控制;②绘制预留、预埋图,在自检的基础上进行抽查,看预留、预埋是否符合要求;③回填土分层夯实,支撑下面应根据荷载大小进行地基验算、加设垫块;④重要模板要经设计计算,保证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⑤模板尺寸偏差按规范要求检查验收。
质量控制的主要对策:①以人的工作质量保证工程质量;②严格控制投入品的质量;③全面控制施工过程,重点控制工序质量;④严把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关;⑤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⑥严防系统性因素的质量变异。
成品保护措施:成品保护主要有护、包、盖、封四种措施。来源:www.examda.com
施工质量问题的分析、处理的目的和程序
目的:①正确分析和妥善处理所发生的质量问题,以创造正常的施工条件;②保证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使用,减少事故损失;③总结经验教训,预防事故的重复发生;④了解结构的实际工作状态,为正确选择结构计算简图、构造设计、修订规范、规程和有关的技术措施提供依据。
程序:(框图略)
质量问题不做处理的需进行论证;勿需作处理的质量问题常有:①不影响结构安全、生产工艺和使用要求的;②检验中的质量问题,经论证后可不作处理的;③某些轻微的质量缺陷,通过后续工序可以弥补的,可不作处理;④对出现的质量问题,经复核验算,仍能满足设计要求的,可不作处理。
质量问题常见的处理方案:封闭防护、(堵漏防渗、纠偏复位)、结构卸荷、加固补强、限制使用、拆除重建等。
质量(问题)事故处理的基本要求(应满足的要求):①处理应达到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生产和使用要求、施工方便、经济合理的原则;②重视消除事故的原因;③注意综合治理;④正确确定处理范围;⑤正确选择处理时间和方法;⑥加强事故处理的检查验收工作;⑦认真复查事故的实际情况;⑧确保事故处理期的安全。
质量事故的处理
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①进行事故调查:了解事故情况,并确定是否需要采取防护措施;②分析调查结果,找出事故的主要原因;③确定是否需要处理,若需处理,施工单位确定处理方案;④进行事故处理;⑤检查事故处理结果是否达到要求;⑥事故处理结论;⑦提交处理方案(报告)。
质量事故报告的内容:①事故调查的原始资料、测试数据;②事故原因分析、论证;③事故处理的依据;④事故处理方案、方法及技术措施;⑤检查验收记录;⑥事故勿需处理的论证;⑦事故的处理结论等。(事故调查分析报告:事故情况、事故性质、事故原因、事故评估、事故涉及人员及主要责任情况)
施工质量通病:“渗、漏、泛、堵、壳、裂、砂、锈”等常见病、多发病。
防治措施:真正在思想上重视质量,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认真遵守施工程序和操作规程;认真贯彻执行技术责任制;认真坚持质量标准、严格检查,实行层层把关;认真总结产生质量通病的经验教训,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工程质量验收方法
工程质量验收分为过程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过程,也可称分为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过程(阶段)。
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①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②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验收组织: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分项工程验收 验收内容:①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质量均合格;②质量验收记录完整。验收组织:由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
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 验收内容:①所含分项工程质量均应合格;②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③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④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验收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进行工程验收。(验收统一标准中规定: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