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落实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经济政策
坚持加大公共财政支持。近些年各级政府普遍加大了惠农政策投入力度,我们要抓住机遇,努力增加公共财政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的资金支持,发挥好公共财政的引导作用。各部门、各渠道投入农村的建设资金也是纳税收入,要通过城乡规划的平台集中使用,有重点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落实调整城市维护税使用范围。要纠正长期以来将乡村征收的城市维护税集中在县城使用的状况,安排预算时要确定部分城市维护建设税支出用于乡村规划、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要保证收之于乡村和镇的税收全部用于乡村和镇,还应在公共财政支出中多安排一些资金用于乡村和镇,体现城市支持农村的政策导向。
推动城乡基础设施共用共享。要从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出发,完善扶持城市公共交通、供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重点做好农村客运、区域供水、垃圾处理等方面的工作。市政公用事业是政府公共财政扶植的企业,要打破门户之见,落实服务农村、反哺农村的具体举措,改变只服务城市不服务农村的倾向。来源:考试大
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发展服务农村公用事业。在加大公共财政投入的前提下,探索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在经济条件较好和城镇密集地区,研究农村村内供水、燃气、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投融资问题,引入社会资本,实现农村公用事业的较快发展。
鼓励企业和社会支援农村农业。城市发展离不开农村、离不开进城务工的农民。各级政府要动员社会力量和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健全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机制,积极组织机关、社会力量和企事业单位开展对口帮扶,支援“三农”发展,全力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治理。
四、着力构建适应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
要研究建立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制度。针对农村的实际特点,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完善相应的部门规章,推动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重点做好农民住宅登记工作,切实保护农民财产权益。既要发挥农房在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中的作用,也要制止城里人以各种名义到农村买房、以租代征、开发“小产权”房。积极探索农户为解决农业生产发展急需,以农房抵押获得小额贷款的制度。
要探索建立农民带资进城进镇的机制。让农民参与城镇化的进程,为农民房屋等实物资产增值转化创造条件,允许农民出租自有房屋增加财产性收入。要充分开发利用农民的生产技能和传统文化技能,为农民非物质资源的资产转化创造条件。要继续挖掘各民族历史文化传统和文化遗产、自然遗产对农民发展致富的有利因素,增加农民收入。
要建立指导农村工作的体制机制。建设系统与“三农”工作直接相关,涉及领域多、工作复杂艰巨。中央对我们的期待和要求很高,我们必须按照发展变化的形势,继续把统筹城乡发展、保护农民权益、繁荣稳定农村作为工作决策的基本出发点,不断完善建设系统指导农村工作的体制,建立强有力的统筹协调机制。建设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三下乡五服务”工作的制度保障。建设部和地方建设部门要建立起领导同志的农村联系点工作制度,不断增强对“三农”问题的认识,增加对农村的了解,增进对农民的感情。
五、埋头实干求实效
要切实做好调查研究。建设系统近几年工作实践证明,履行好服务“三农”的工作职责关键在于及时总结地方的实践经验,取长补短,将其升华为指导全局工作的政策措施。全国乡村和镇发展情况差异很大,一定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科学组织各种形式的调研活动,深入第一线,掌握第一手资料,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和意愿,研究各种有利和不利的条件,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切实做好工作。
有计划地做好规划。城乡规划是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维护公众利益和保护公共安全的公共政策。各级政府要切实贯彻《城乡规划法》,结合“三农”工作认真组织制定各项法定规划,着重落实已批准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中对农村发展的有关要求,有计划地做好镇和乡村规划。要认真研究乡和村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编制规划,注重保持乡土特色,深层挖掘传统文化,节约土地资源,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为广大农村居民发展生产、改善民生服务。
认真办好技术服务下乡进村入户。要加大农房建设的适用新型建筑材料和施工技术的研发力度,为农民提供一大批物美价廉、简便实用、节能节材的建筑材料和适用技术。要提高宣传和引导力度,做好技术、服务下乡进村入户活动,提供咨询和辅导,指导农民使用节能、节地、节材技术。
重视建设工程质量和防灾工作。要加大农民建房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教育和帮助农民从单纯注重房屋建设向注重改善居住环境转变,从简单模仿向注重安全和乡土特色转变,引导农民建设安全、节能、节材、省地、抗震的新型住宅。要特别重视农村的综合防灾工作,在村庄规划、农房选址、工程建设时,要避开地质断裂带、泥石流易发等灾害不稳定区域,减少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生命安全。
加大农民进城务工技能培训工作。加强农民进城进镇务工的技能培训,是提高就业技能、增加农民工收入的重要保证。要重视农民进城务工人员的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工作,让务工人员掌握一门实实在在的技术,增强劳动技能,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提升劳动效率,增加劳务所得。
六、切实落实领导责任
强调党政一把手责任。实行党政一把手领导对“三农”工作负总责的制度。建设系统党政主要领导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像关注经济指标一样关注民生,强化落实改善农村民生的责任,把解决农村建设与发展纳入政府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纳入干部政绩考核。
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分管领导是落实改善农村民生的直接责任人,负有具体部署、检查指导和督促落实的责任。省级建设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市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实际,与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参与,研究政策,强化措施,抓好落实。
落实工作部门的责任。省级建设系统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筹城乡的要求,结合本部门的职责深入思考问题,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做好调查研究,抓好试点,通过制度和机制创新做好工作。
要特别注意落实和发挥市县政府和部门的责任。市县直接接触农村基层,对农村的情况十分熟悉和了解,更要做好服务农村的工作,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落实各项对困难群众的扶持政策。建设部部长 汪光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