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传统的项目管理方式这种方式由业主委托建筑师和咨询工程师进行前期的各项有关工作,待项目评估立项后再进行设计,在设计阶段进行施工招标文件准备,随后通过招标选择承包商。
通用模式的优点是:由于长期、广泛地在世界各地采用,因而管理方法较成熟,各方都对有关程序熟悉;可自由选择咨询设计人员,对设计要求可进行控制;可自由选择监理人员监理工程。其缺点是:项目周期长,业主管理费较高,前期投入较高;变更时容易引起较多的索赔。 项目管理者联盟文章,深入探讨。
二、建筑工程管理方式(CM方式:ConstructionManagementApproach),又称阶段发包方式或快速轨道方式,这是近年在国外广泛流行的一种合同管理模式。
CM模式常用的有两种:第一种形式为代理型建筑工程管理(“Agency”CM)方式。在此种方式下,CM经理是业主的咨询和代理。业主和CM经理的服务合同规定费用是固定酬金加管理费。业主在各施工阶段和承包商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第二种形式称为风险型建筑工程管理(“At_Risk”CM)方式。采用这种形式,CM经理同时也担任施工总承包商的角色,一般业主要求CM经理提出保证最大工程费用(GMP:GuaranteedMaximumPrice),以保证业主的投资控制,如最后结算超过GMP,则由CM公司赔偿:如低于GMP,则节约的投资归业主所有,但CM公司由于额外承担了保证施工成本风险,因而能够得到额外的收入。
三、设计建造方式(Design-Build),是一种简练的项目管理方式。
在项目原则确定之后,业主选定一家公司负责项目的设计和施工。这种方式在投标和订合同时是以总价合同为基础的。设计建造总承包商对整个项目的成本负责,他首先选择一家咨询设计公司进行设计,然后采用竞争性招标方式选择分包商,当然也可以利用本公司的设计和施工力量完成一部分工程。
四、BOT方式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造—运营移交模式。这种模式是上世纪80年代在国外兴起的一种依靠国外私人资本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一种融资和建造的项目管理方式,或者说是基础设施国有项目民营化。
1、业主介入施工活动的程度不同
(1)传统的项目管理方式中,业主聘用咨询工程师为其提供工程管理咨询,成本工程师、工料测量师或造价工程师等为其提供完善的工程成本管理服务。在国际工程中,建筑师(设计人员)也为业主承担大量的项目管理工作,因此,业主不直接介入施工过程。
(2)设计建造方式中,业主缺乏为其直接服务的项目管理人员,因此在施工过程中,业主必须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
(3)建筑工程管理方式中,一般没有施工总承包商,业主与多数承包商直接签订工程承包合同。虽然施工管理商协助业主进行工程施工管理,但业主必须适当介入施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