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在由工程项目实施期和从事施工建造活动双重限制所定义的建筑业发展空间内,建筑业实现效率和效益提升的路径狭窄。以建设项目的工程价值变化周期为基本依托,从广义建筑业和广义建设项目生命周期概念出发,构造建筑业新的发展空间,在工程建设项目的价值规划、价值形成、价值实现、价值消失诸过程中寻求以工程功能发挥价值最大化为导向、以建筑业附加价值最大化为着眼点的建筑业新增长路径,拓展事业组合,是建筑业增长的重要突破点。
研究表明,中国建筑业所面临的基本问题是“双低下”即低效率、低效益问题;产业仍处于劳动密集阶段,技术创新能力弱,产业增值能力有限。对于如何解决这一长期困扰中国建筑业的“双低”问题,有两条大的路径:一是通过建筑业的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实现在收益一定时的成本最小化。二是拓展服务领域,寻求中国建筑业新的事业组合,依靠提供高附加值的服务实现建筑业附加价值的增长。然而,在传统的将建筑业等同于建筑施工业、将建筑业的业务范围定位在从破土动工到交付使用的概念框架之下,留给中国建筑业的增长途径,只有第一条道路。为此,有必要重新审视关于建筑业概念、建筑业属性和建设项目生命周期的争论,以期从中得到新的启迪,沿着工程建设项目的生命轨迹,在工程价值变化的生命周期规律中,寻求建筑业实现价值增值、提高产业效率和效益的突破点。
1、建筑业产业定位
关于建筑业产业定位的争论,有两个焦点。一是所谓“大建筑业”与“小建筑业”之争。二是建筑业的行业属性,即是属于第二产业还是属于服务业之争。
小建筑业又叫狭义的建筑业,是指国民经济中直接从事建筑产品加工生产活动的行业。它的基本特征是通过物化劳动,将建筑材料、构配件和工艺设备组合形成土木建筑工程产品。由于这一定义中的“加工生产过程”特征十分明显,所以,国内有人简称建筑业企业为施工企业。狭义建筑业的概念,从源头上限制了建筑业拓宽事业范围以寻求产业附加值增值的可能性,使之长期在一个狭小的成长空间内,开展单一业务的过度竞争。与之对应,大建筑业或称广义的建筑业,则是指围绕建筑工程产品生产过程这一中心环节,前向延伸至建筑产品的规划与计划,后向延伸至运行维护,以建筑产品生产过程为主导,以建筑管理为辅助,以与建筑业有关的工业生产、科研、教育、咨询等为外围,从大系统出发思考建筑业问题,其注目点是寻求不断增值[1]。
在中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02)中,建筑业与制造业同属于第二产业,以物资资源转化为主,提供新产品,其事业范围被明确限制在“施工活动”中。而联合国产品分类编码( Code of Products Classification, Ver.1.1 版, 2002)、国际标准产业分类( International Standards Industrial Classification,Rev.3.1 版,2004)以及世界贸易组织对服务贸易的分类中,明确地将之归入服务业,突出了该行业的最终产品特点是服务而非物质产品。服务产品重视过程,而物质产品更突出最终产品性状;服务产品重视提供过程中客户的感受(可以以满意度来衡量),而物质产品则要在阶段性或最终产品交付客户时接受客户的检验,以能够通过客户验收为主要标准。这些客观差别,必然在工程实践中影响建筑业企业的思维和行为,并在效率和效益上体现出来。
将建筑业与设计、咨询和工程管理等工程服务人为割裂,导致在理论和实践上将本属于同一产业内围绕同一对象提供的性质接近、业务单元不同的工程服务事业组合,看作是企业的跨产业战略组合,从而在这些业务组合之间建立起了人为的进入壁垒,降低了资源组合利用所带来的效率和效益,并进一步阻碍了业务单元之间的知识积累与共享,减缓了产业创新和技术进步的步伐。
建筑业产业定位之争的实质,是建筑业成长的基础与道路问题,而非简单的产业范围划分或统计口径不同。从现代产业组织学、制度经济学、分工理论、交易成本理论的基本原理出发容易看出,这种争论涉及到法律、产业政策、市场监管和调控机制等与建筑业成长密切相关的重要方面,并进而对建筑业的企业结构、产业组织形态、产业组织的发展活力、产业的生产力组织形式、企业组织文化和组织发展战略、资源投入的利用率等产生深刻的影响。
2、建设项目生命周期
对于 Life-Cycle 一词,国内有“生命周期”和“寿命周期”两种译法。前者强调生命过程,是报考的概念,要求以系统的、报考的观点去研究和管理项目;后者则突出了一个时间段,是静态的概念。对建设项目生命周期,也存在着广义和狭义两种不同见解。
狭义观点认为,项目生命周期从项目定义与计划开始,到项目竣工并移交结束。与小建筑业概念对应,建筑业的项目管理强调的是项目施工、形成固定资产的过程。它所描述的周期,国内通常认为包括建设项目决策阶段和实施阶段。国外关于狭义的项目生命周期的描述,比较有代表性的是 Jack Gido等人将项目的生命周期划分为 4 个阶段[2]。值得提及的是,Jack R. Meredith 等人从不同角度对狭义的项目生命周期加以讨论,分别提出了 3 种生命周期曲线[3],其研究的关注点是收益问题。
广义观点认为,项目生命周期从项目定义与计划,到建造与实施、运营与维护、拆除,即建设项目从生到灭的完整过程,与有机生命体的生命周期类似。它以功能建造和运行为核心,着重考虑设计、运行与维护,以使工程能更好地发挥其功能价值[4]。广义的建设项目生命周期,可用图 1 的资源累计投入曲线描述。
在狭义的建设项目生命周期概念中,项目实施阶段的服务提供者不进入项目的前期计划过程和项目的运行过程,项目的决策、实施和运行诸阶段相互脱节,由此造成管理上的不连续,加大了项目干系人的风险,引起更多的不信任、制衡,使成本升高、效率下降。广义的建设项目生命周期概念,是基于以下假设:业主投资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收益,因此,业主首先是要求完备的使用功能以迅速实现其收益,而不是为了增加固定资产[9]。把建设项目的生命周期前向延伸至项目策划和定义,后向延伸至项目拆除,从而使得建设项目成为研究、开发、建设、运行的结合,既为建筑业企业综合承担工程的策划、融资、设计、咨询、施工、工程管理以及运行期间的维护等全过程的业务提供了概念依据,又使得建筑业企业的利益与工程的最终效益挂钩,在加大其风险的同时,为建筑业创造出更大的增值空间。
狭义的建设项目生命周期观点与狭义的建筑业定义相结合,使得建筑业与施工行业等义,只能在既定目标约束之下,被动完成建筑材料、构配件和工艺设备向固定资产转化的施工活动,依靠降低施工成本来实现盈利,其增长空间和能力受到限制。这种被动局面,正是我国建筑业长期以来所面临的状况。与此相反,广义的建设项目生命周期观点与广义的建筑业定义相结合,施工建造成为建设项目生命周期链条上的一个环节,工程项目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此时,建筑业的视野前向拓延至项目发起,可以融资,可以成为发起人,后向拓延至项目拆除,事业组合的可能范围大大拓宽。在可能的新事业组合中,属于智力型服务的内容增加,产业知识积累速度加快,促进技术进步与变革;在产业内形成由垄断竞争型企业主导的、精细的分工体系,提高专业化水平,降低交易总成本。所有这些因素共同作用,引起建筑业在建设项目上的附加价值增加。
尚需指出,上述思考不仅是为了在国内市场上谋求发展,也是为了迅速提高中国建筑业在国际工程承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因此,构建具有综合服务能力的大建筑业,从广义的建设项目生命周期出发思考产业内细分市场链条,也已经成为中国建筑业扩大国际市场份额时必须面对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