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选择报价形式:在我国现阶段较常采用两种报价形式,既工程量清单报价和施工图报价。
1.工程量清单报价:由业主提供发包工程的全部工程量清单,并明确报价口径,由承包商根据自身实力、市场条件和竞争对手的情况等因素,确定各个施工项目的子项报价,计算各种其它费用,最终形成投标报价。
这种报价形式是国际通用的模式,适合采用国际通用的菲迪克(FIDIC)合同条件,适宜与国际接轨。特别是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WTO)后,将会越来越多地采用这种报价形式。
采用这种报价形式,可以节约招标时间,便于业主在评标时分析比较各投标报价之间的差异。同时也节约了承包商的投标成本。对于那些项目投资巨大、建设周期长、管理难度大、施工图纸设计深度不够而业主又希望能够尽早开工的项目特别适用。要注意,采用这种报价形式,也一定要向承包商提供施工图纸。这样承包商才能够编制出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同时避免出现对工程量清单某些子项理解上的歧义,从而造成子项报价偏低或偏高,或对施工项目的技术难度估计不足。
在涉外建设项目中采用这种报价形式,业主一定要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工程量计算规则,也就是说要有统一的分项工程项目划分、统一的计量单位、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因为,同一个工程,依据不同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不仅工程量可能会有很大差距,而且所包含的工作内容也会有很大不同。例如,按照我国建设部颁布的《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钢筋工程量,要包括接头搭接和加工损耗部分的重量,而国际上许多国家的计算规则是把这部分重量的有关费用计算在单价中的。
2.施工图报价:业主提供发包工程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等资料,并在招标文件中给出明确的施工范围和报价口径,由投标人自行计算全部施工项目的工程量,确定单价,综合考虑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计算出全部费用,形成投标报价。
这种报价形式,以往应用得较多。适用于那些设计图纸完整,业主希望实行预算包干的工程,结算时只需对设计修改、变更部分进行调整。
为了防止投标人串标、哄抬标价,以及便于评标时分析标函,提高评审标书的质量,节约评审时间,业主也可以自行或者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一份标底。但是要特别注意,标底仅仅是起参考的作用,而不是所谓的拟建工程的预期价格(当然,对于国有投资项目而言,中标价与标底价的差值也可以认为是节约的投资)。因为标底是根据施工图纸、定额或单估表、费用定额、调价指数、材料的市场信息价等文件资料编制而成的。最多只能说是反映了社会平均的价格水平,并不能代表那些优秀的施工企业的真实价格水平。而且,由于市场竞争的激烈和价格采集手段及时间等的限制,材料的市场信息价与施工企业采购材料的实际成交价往往会有很大的差距(有时可能会达到10~30%)。此外,由于技术和时间等条件的限制,编标人员在编制标底时对技术措施费(例如基坑维护、特殊地质条件下的基础处理等)、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的考虑往往是很不够的。但是一般来说,剔除技术措施费等因素,高于标底的报价是没有竞争力的。业主在编制标底的过程中还可以发现设计图纸中的某些失误和缺陷,并通过补充招标答疑的形式来弥补和纠正。但要注意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投标截止日期十五天之前发给所有投标人。
无论采用那一种报价形式,都应特别注意,由于我国的有关法规规定,不得在设计文件中指定材料和设备的生产经营单位。因此,业主在招标文件中一定要规定投标人必须详细填写材料(设备)明细汇总表。只有这样,业主才能有效地控制材料(设备)的价格和质量。这是因为,同样的施工项目,采用不同的材料,其价格可以有很大差异,而且对今后的使用也会有很大影响。例如,墙面刷乳胶漆,不同品牌乳胶漆的市场价格从每公斤十几元到上百元不等,粉刷效果当然也就不同。
填写材料(设备)明细汇总表时,应该要求投标人详细列出所采用的材料(设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或供应商、产地)、质量等级、数量、单价及合价,并分专业汇总,以便于评标时对比分析。
业主也可以根据工程项目的使用要求和自身的资金实力,按照价值工程的理论,全面考虑寿命周期成本,在招标文件中自行确定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和质量等级。一个工程项目的寿命周期成本可以分为前期的建设成本和后期的使用成本。例如在外墙隔热材料、屋面防水材料、水电、空调、消防材料和设备等方面,可以采用优质的材料和设备。这样做,虽然会使建设成本有所上升,但是可以大量节约今后使用、维护、检修和更换的费用和时间,延长使用周期,从而大大降低使用成本和总的寿命周期成本。
(五)、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一般来说,除了业主擅长的专业范围内的材料和设备,或者为了保证某些材料和设备的质量或使用效果,可以由业主提供部分材料设备。其它材料设备均应由承包商自行采购供应。
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业主不可能得到比承包商更低的价格,还不如把这部分利润留给承包商。这样还可以减少采购、卸货、交接、仓储等麻烦,更可以防止材料的超定额含量浪费问题。避免出现想节约反而浪费的情况发生。
业主可以通过在合同中设置约束性条款,如材料设备的采购需经业主方认可质量和价格,要有合格证、质保书等要求,以此来对承包商使用的材料设备进行控制。
(六)、对质量、工期的要求和奖罚:业主应该根据项目的使用要求合理确定施工质量等级和施工工期,不必提出过高的要求,如国家级、省级或市级的各项质量奖杯,以免增加造价,造成浪费。
况且,省级的,尤其是国家鲁班奖能够摊到本地区的比例是极低的,即使质量达到要求也不一定能够得到,还要受到设计、规模、用途、名额等其他条件的限制。而且,根据有关经验数据测算,建筑产品从合格到优良,其人工和材料的消耗要使成本增加3~5%左右。同样,大量缩短正常的施工工期相应也会增加施工成本,并可能对施工质量有较大影响。在某些情况上,建筑施工提前完成,反而会有碍设备安装的施工。
业主要在合同中根据确定的质量等级和工期要求,设置相应的惩罚(或奖励)条款,用以约束承包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