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设工程质量保险费率的厘定
保险费率即保险费与保险金额的比例关系,由纯保费率和附加费率构成:
(一)纯保费率
纯保费率即纯保费与保险金额的比值,一般根据损失率来制定,作为风险事故发生后支付赔偿的费用。保险金额为一个保险合同下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纯保费则根据下式计算:
P=E[S] (1)
式中:P表示纯保费,S表示赔付成本的随机变量,E为期望值算子。
(二)附加费率
附加费率即附加保费和保险金额的比值,附加保费通常分为两个部分:安全附加费和费用附加费。
在工程保险的费率厘定的过程中,由于对E[S]的估计是人们对客观的随机风险做出的主观判断或者对过往的数据做的先验推断,因此实际的赔付期望值可能会高于预先估计值,给保险公司造成经营风险,为了消除这方面的风险,保险公司在厘定费率时一般会考虑风险不确定性的影响,增加一个安全系数,这样得到的保险费称为风险保费:
H(S)=(1+r)E[S] (2)
式中:H[S]为风险保费,r为安全附加率。
费用附加费则是考虑保险营运费率、税率、代理人佣金、预期利润等因素之后加入风险保费的费用,一般按照风险保费的一定比例计算。包含费用附加费后的保费称为商业保费,计算公式为:
C[S]=(1+t)H[S] (3)
式中:C[S]为商业保费,t为费用附加率。
通过以上对保险费率构成的分析可知,确定某一工程的保险费率,就^考试大/一级建造师^是要确定工程的E[S]、r、t.在这三个参数中,r取决于对E[S]预测的准确程度和市场竞争,t值只需对保险公司往年财务成本支出和利润预期进行分析就可得到。
可见,应用纯保险费率法的最关键一步是根据相关的损失经验统计来得到纯保费。纯保费率经算定之后,经过一定期间,如与实际经验有所出入,则要设法调整、怎样合理地调整费率,是费率计算中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
在我国试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风险管理模式下,可根据共投体各方,即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各级分包商、供应商等项目参建方的投资或收入水平, 结合项目特点、参建各方的资信情况等因素进行费率的确定,影响这一保险费率的因素见下表。
在分类法制定纯保费的基础上,采取增减法来进一步厘定纯保费。做法是保险公司在参照国外同类型工程费率的基础上,与国内建设、施工企业协商得到最终的保费。这一做法需要顾及工程特定的环境条件和施工情况,以免保费的厘定缺乏科学依据,给保险公司带来较大的风险,或是让建设、施工企业觉得保费收取不合理,因而拒绝投保。
在研究保险费的数理基础、非寿险精算理论和工程保险的保费特点的基础上,将风险分析理论与保险理论相结合,探讨了如何厘定工程质量保险费率,建立工程质量保险费率的“分类费率+增减费率”厘定方法。基于风险分析的保险费率厘定拥有清晰的定量计算,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保险公司和投保人所顾虑的不确定性因素。因此,对工程建设质量保险费率厘定的探讨具有实际应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