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 成本核算
第10.4.1条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企业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建立项目成本核算制,明确项目成本核算的原则,范围,程序,方法,内容,责任及要求,并设置核算台账,记录原始数据.
第10.4.2条 施工过程中项目成本的核算,宜经每为一核算期,在月末进行.核算对象应按单位工程划分,并与施工项目管理责任目标成本报界定范围相一致.项目成本核算应坚持施工形象进度,施工产值统计,实际成本归集"三同步",的原则.施工产值及实际成本的归集,宜照直下列方法进行:
1.应按照统计人员提供的当月完成工程量的价值及有关规定,扣减各项上缴税费后,作为当期工程结算收入.
2.人工费应根据当月项目材料消%考试大%耗和实际价格,计算当期消耗,计入工程成本;周转材料应实行内部调配制,按照当月使用时间,数量,单价计算,计入工程成本.
3.人工费应按照劳动管理人员提供的用工分析和受益对象进行财务处理,计入工程成本.
4.机械使用费按照项目当月使用台班和单价计入工程成本.
5.其他直搠费应根据有关核算资料进行账务处理,计入工程成本.
6.间接成本应根据现场发生的间接成本项目的有关资料进行账务处理,计入工程成本.
第10.4.3条 项目成本核算应采取会计核算,统计核算和业务核算相结合的方法,并应做下列比较分析:
1.实际成本与责任目标成本的比较分析
2.实际成本与计划目标成本的比较分析.
第10.4.4条 项目经理部应在跟踪核算分析的基础上,编制月度项目成本报告,上报企业成本主管部门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
第10.4.5条 项目经理部应在每月分部分项成本的累计偏差和相应的计划目标成本余额的基础上,预测后期成本的变化趋势和状况;根据偏差原因制定改善面本控制的措施,控制下月施工任务说明的成本.
10.5 成本分析与考核
第10.5.1条 项目经理部进行成本分析可采用下列方法:
1.按照量价分离的原则,用对比法分析影响成本节超的主要因素.包括:灾际工程量与预算工程量的对比分析,实际采用价格与计划价格的对比分析,各种费用实际发生额与计划支出额进行对比分析.
2.在确定施工项目成本各因素对%考试大%计划成本影响的程度时,可采用连环替代法或差额计算法进行成本分析.
第10.5.2条 项目经理部应将成本分析的结果是形成文件,为成本偏差的纠正与预防,成本控制方法的改进,制定降低成本措施,改进成本控制体系等提供依据.
第10.5.3条 项目成本考核应分层进行:企业对项目经理部进行成本管理考核;项目经理部对项目内部各岗位及作业队进行成本管理考核.
第10.5.4条 项目成本考核内容应包括:计划目标成本完成情况,成本管理工作业绩考核.
第10.5.5条 项目成本考核应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1.企业对施工项目经理部进行考核时,应以确定的责任目标成本为依据.
2.项目经理部应以控制过程的考核为重点,控制过程的考核应与竣工考核相结合.
3.各级成本考核应与进度,质量,安全等指标的完成情况相联系.
4.项目成本考核的结果应形成文件的,为奖罚责任人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