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项目成本控制
10.2 成本计划
第10.2.1条 企业应按下列程序确定项目经理责任目标标成本:
1.在施工合同签订后,由企业根据合同造价,施工图和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确定正常情况下的企业管理费,财务费用和制造成本.
2.将正常情况下的制造成本确定为项目经理的可控成本,形成项目经理的责任目标成本.
第10.2.2条 项目经理在接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之后,应通过主持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寻求降低成本的途径,组织编制施工预算,确定项目的计划目标成本.
第10.2.3条 项目经理部编制施工预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以施工方案和管理措施为依据,按照本企业的管理水平,消耗定额,作业效率等进行工料分析,根据市场价格信息,编制施工预算.
2.当某些环节或分部分项工程度施工条件尚不明确时,可按照类似工程经验或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计算依据计算暂估费用.
3.施工预算应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完成.
第10.2.4条 项目经理部进行目标成本分解应符合下列要求:
1.按工程部位进行项目成本分解,为分部项工程成本核算提供依据.
2.按成本项目进行成本分解,确定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费,其他直接费和间接成本的构成,为施工生产要素的成本核算提供依据.
第10.2.5条 项目经理部应编制"目标成本控制措施表",并将各分部分项工程成本控制目标和要求,务成本要素的控制目标和要求,落实到成本控制的责任者,并应对确定的成本控制措施,方法的时间进行检查和改善.
10.3 成本控制运行
第10.3.1条 项目经理部应坚持按照增收节支,全面控制,责权利相结合原则,用目标管理方法对实际施工成本的发生过程进行有效控制.
第10.3.2条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计划目标成本的控制要求,做好施工采购策划,通过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合理使用,报考管理,有效控制实际成本.
第10.3.3条 项目经理部应加强施工定额管理和施工任务单管理,控制活劳动和物化劳动.
第10.3.4条 项目经理部应加强施工调度,避免因施工计划不周和盲目调度造成窝工损失,机械利用率降低,物料积压等而使施工成本增加.
第10.3.5条 项目经理部应加强施工合同管理和施工索赔管理,正确运用施工合同条件有关法规,及时进行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