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Z201054 施工任务委托的模式 【2017精讲班课程试听>>】
施工任务的委托主要有如下几种模式:
(1)业主方委托一个施工单位或由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或施工合作体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视需要再委托其他施工单位作为分包单位配合施工;
(2)业主方委托一个施工单位或由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或施工合作体作为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业主方另委托其他施工单位作为分包单位进行施工;
(3)业主方不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也不委托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而平行委托多个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一、施工总承包
施工总承包模式有如下特点:
1.投资控制方面
(1)一般以施工图设计为投标报价的基础,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较有依据;
(2)在开工前就有较明确的合同价,有利于业主的总投资控制;
(3)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可能会引发索赔。
2.进度控制方面
由于一般要等施工图设计全部结束后,业主才进行施工总承包的招标,因此,开工日期不可能太早,建设周期会较长。这是施工总承包模式的最大缺点,限制了其在建设周期紧迫的建设工程项目上的应用。
3.质量控制方面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4.合同管理方面
(1)业主只需要进行一次招标,与施工总承包商签约,因此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将会减小;
(2)在很多工程实践中,采用的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施工总承包,而采用所谓的“费率招标”。“费率招标”实质上是开口合同,对业主方的合同管理和投资控制十分不利。
5.组织与协调方面
由于业主只负责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及组织协调,其组织与协调的工作量比平行发包会大大减少,这对业主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