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事局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100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的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1月11日上午:9:00—11:00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2:00—5: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1月12日 上午:9:00—12:0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2:00—6: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房屋建筑、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通信与广电、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14个专业类别。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
二、报考条件
根据《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精神,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四)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五)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报名条件中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计算至2006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