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一)对曾报考过一级建造师考试的人员,2007年度考试仍为其保留了原房屋建筑、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机电安装、装饰装修7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卷。考试内容仍遵循原考试大纲,上述专业只允许曾报考过的考试人员报考,报考时须按已有档案号报名,其报考级别和专业不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其他专业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的考试内容一律遵循新大纲。
(二)2007年度首次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报名时应根据本人的实际工作需要,在调整后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选择相应专业类别。
(三)自2008年起均按照调整后的专业参加考试。
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见下表。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
2007年9月15日 | 上午 9:00—11:00 | 建设工程经济 |
下午 14:00—17:00 | 建设工程经济 | |
2007年9月16日 | 上午 9:00—12:00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下午 14:00—18:00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7个专业) |
六、考试成绩管理
(一)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二)为适应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专业调整,有利于考试管理,方便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报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从2007年度考试开始,将其单独列为一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名称为“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
七、考试收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7]35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467号)的规定,自2007年度考试起,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费暂按上交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收费标准收取:《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每人每科6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25元。
根据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全省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费字[2003]90号)规定,参加考试人员每人交纳10元的报名费,上述两项费用报名时交省建设厅行政审批中心。
省人事考试心考务费收取标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60元;其余科目,报考二科(含二科)以下的,每人每科40元,三科(含三科)以上的,每人每科35元。
八、考试注意事项
《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7个专业,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为保证扫描质量,不得使用其它颜色的钢笔、签字笔以及铅笔、圆珠笔。考生应自带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做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考生要注意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建议考生参加考试大的网上辅导课程,有助于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九、有关要求
此项考试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接通知后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主动服务考生,抓紧做好考试的宣传和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报名工作中关于资格审查方面的问题请与省建设厅行政审批中心联系;关于考务方面的问题,请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一)省建设厅行政审批中心
地址:太原市建设北路235号
联系人:乔英姿 谷秀平 马永华
电话:0351-3580692
(二)省人事考试中心
地址:太原市亲贤北街368号水工大厦5层
考务部 联系人:窦朝晔 电话:0351-8780385
技术部 联系人:闫 峰 电话:0351-8780519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