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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取消一级建造师行政审批”是否属实

来源:233网校 2014年9月5日
  二、工程实践改革反思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起源于英国,迄今已有150余年的历史。目前,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都相继建立了建造师制度。自2003年第一届建造师考试时,全国的建筑业企业有10万家左右,从业人员达3669万人,约占全世界建筑业从业人数的25%,经批准取得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的有50多万人,其中一级项目经理10万余人,但对外工程承包额却仅占国际建筑市场的1.3%。但经过11年的建造师考试制度的运行,截止2014年9月3日,全国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人数336238人,变更注册197881人。其中,江苏省和浙江省的注册人数都超过30万人,位居前两位。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为我国培养技术人才、开拓国际建筑市场、增强对外工程承包能力等国家利益作出巨大贡献。
  但也恰如市场需求的大量激增,在行业良性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众多乱象问题。建筑工程学院王双增院长谈到:“具有资质的建造师人才稀缺、企业承揽工程因资质问题受到阻碍,不惜重金“租证”。同时,建筑行业考核评价体系尚待健全、工程的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问题尚待有效的监督管理,多重因素,共同滋生挂靠产业链。但是,制度的建设不会因噎废食,对于一级建造师等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的资质管理今后只能加强,不会削弱。可能会向先进国家学习,也会和政府转变职能相结合。但是在改革中前进的目标不会改变。”
  2014年8月31日颁布的《安全生产法(修订案)》,进一步加大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其中对于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最高可罚2000万元,按照事故等级分别处以其上一年年收入30%至80%的罚款。从最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对于安全生产的处罚力度和重视力度,即可见一斑。
  从行业的市场化改革的大方向来讲,改革势在必行。但改革的方向,是进一步对行业进行规范管理,进而完善建筑行业的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但绝非政府部门的不作为和简政放权。同时,对于建造师资格管理制度而言,存在《建筑法》、《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的法律依据,且从制度运行和法律修订程序来讲,都绝非可以通过简单程序即予取消此关系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业和市场变革。
  三、结论
  综上所述:
  第一,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和下放对建造师资格制度无影响。
  第二,准入类资格的取消对建造师资格制度无影响。
  第三,一建证书依然是高含金量的证书,说不定以后的含金量会越来越高!
  考试前半个月时间,出来这样一个传闻,确实会扰乱我们备考的心思,但是同时也是我们这些认真、勤奋、坚定的考生一个绝佳机遇。(经过这么一折腾,那些试探型的、摇摆型的考生,弃考率和裸考率会远远高于往年,成为今年考试的炮灰,而认真备考的考生通过的几率就会相应地加大。)
  所以,在看过上面的详尽分析之后,希望能帮助大家把握国家建筑行业运行的大形势,理解现在法律政策调整的含义,进而安心准备考试,在最后的冲刺阶段心无旁骛、高效复习。抓住这次机会,一举通过一建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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