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现场审核时间为2017年3月16日-3月19日(每天 9:00-11:00,13:30-16:00),现场审核(咨询)点地址为:
1、上海城建职业学院静安校区(静安区河南北路 301 号) 审核(咨询)点代码:5858
咨询电话:63248620、63259366
2、上海城建职业学院长宁校区(长宁区武夷路150号,上海市建筑教育培训服务中心内)
审核(咨询)点代码:2827
咨询电话:62515770、62525522
3、 同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杨浦区赤峰路67号第一教学楼附楼)
审核(咨询)点代码:5959
咨询电话:65983578
4、上海市城市建设工程学校(黄浦区丽园路234号)
审核(咨询)点代码:2811
咨询电话:63761027、53079383
5、 上海德才教育培训中心 (杨浦区平凉路 1500号三号楼 216 室,近宁国路)
审核(咨询)点代码:2803
咨询电话:65703069、65399268 转 805、802
6、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徐汇区漕宝路 120 号图书馆楼,近桂林路)
审核(咨询)点代码:1208
咨询电话:64942806
现场审核时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工作年限等进行审核,请考生下载打印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非本市户籍人员提供) 、学历证书、本市取得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报考加考专业考试)等相关材料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审核(咨询)点办理相关手续。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6 对符合报考条件者收取报名表原件和其他资料复印件。
考生应对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时所提交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用人单位对考生报考条件和提交的报考信息应认真审核,并对报考意见负责。报名审核后及考试后还将对考生提交的资料进行抽查复核,对提交信息不实、伪造报名资料等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以及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将按照相关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取消考试成绩、向社会公布,将失信情况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等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四)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的人员应于现场审核 24 小时后,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审核状态,对审核通过者,可进行网上缴费。如超过48小时未审核,请考生及时联系审核(咨询)点确认审核事宜。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2日16:00(建议避开每日24:00 左右银行结算时段缴费),逾期视为放弃报名。考生凭以下两种支付方式均可实现网上缴费:1.银行卡支付,凭易宝支付平台支持的、已经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网上缴费;2.扫码支付,可通过微信扫码、支付宝扫码进行网上缴费。有关网上支付问题,可拔打易宝支付客服电话 400-150-0800。
考生缴费后应再次查询本人报考信息和缴费状态 (网上缴费信息和扣款信息),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信息无误(特别注意报
考级别、专业和科目务必准确)、缴费成功,并重新打印报名表备用。 由于网络传输速度等不确定因素,缴费确认信息可能会相对滞后,但一般不会超过 24 小时,请考生不要急于重复支付划款,同时建议考生不要同时开启多个缴费页面进行支付,以免发生错账。
(五) 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 2017 年 5 月 16 日 10:00-5 月 18 日16:00 在报名网站(www.spta.gov.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本人相应的现场审核(咨询)点联系。
(六)根据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沪财预〔2016〕182 号, 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 10 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务费为 70 元,其余两科考务费为每科 60 元。
(七)考生可于证书发放期间凭准考证或成绩单前往现场审核(咨询)点领取考试费用收据。
六、考生须知
(一)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字迹墨水笔、2B 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 用 2B 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共 6个专业,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 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字迹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三)2017 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 年版)命题。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 使用伪造、 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身份证件;提供或使用无线电设备等作弊器材;提供或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考试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和处理意见于考试结束后两周在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 “曝光台”栏目公示。
考试结束后还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甄别和认定, 对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
七、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一) 一般在考试后三个月左右, 考生可于本网站进行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二)领证时间一般为考试成绩发布后三个月左右,请考生届时关注考试院网站 (www.spta.gov.cn) “领证通知” 栏目或联系审核 (咨询)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