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凡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工作,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 (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者,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级别为“考三科” 。
1962年12月31日前出生并长期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人员,其学历按中专学历计算。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30日。
二、加考专业考试报考条件
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 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报考加考专业考试,考生应持有在本市经考试取得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在网上报名时选择级别为“加考专业” 。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考试时间、科目
2017年5月20日
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4:00-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17年5月21日
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等6个专业)
四、考试成绩管理办法和证书效用
参加执业资格考试(考三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 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加考专业考试(加考专业)成绩当年有效。2015年度报考级别为“考三科”的应试人员,其对应考试科目的合格成绩继续有效,顺延至 2017年。在本市取得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加考专业合格证明,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效,仅限本市申请注册使用。本市注册时有关部门将会严格核查劳动聘用关系,如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申报单位是否一致等情况。
五、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关于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请参考报名系统中的《网上报名指南》。2015年度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老考生,符合报考条件,且报考级别、专业不变的,凭报名系统历年档案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后,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无需现场审核。2015 年度在外省市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考生、2014 年及以前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考生、级别或专业变更的考生、首次报考的新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现场审核。
(二)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6日14:00-3月19日16:00,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 “网上报名”栏目。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及时下载打印并保存报名表。
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考生必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 ,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免冠标准彩色证件电子照, 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经该工具审核处理不通过的,请重新选择或处理照片直
至审核处理通过后再保存和上传; 未使用该工具审核处理而自行上传的照片,报名系统无法审核通过,考生将无法完成网上报名),电子照片供考生参加考试和制作合格证书使用,请考生务必按要求操作。同时务必牢记报名序号,正确输入报考信息,并及时完成点击“报名信息确认” 。
考生务必正确选择报考级别、专业和考试科目,其中, “考三科” 级别仅限以往在本市未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者选报, “加考专业”级别仅限以往在本市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者选报。因错误选报造成无法取得合格证书、历年或当年成绩无效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网上报名时选择一个现场审核(咨询)点,并在规定的时间前往现场办理审核和考试合格证书领取手续。审核(咨询)点选定后不得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