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H320020 机电工程项目施工投标与合同管理
复习要点:
1.掌握机电工程项目投标的应用
2.掌握机电工程项目合同索赔的应用
3.熟悉机电工程项目投标文件的编制
4.熟悉机电工程项目合同变更与终止的应用
运用《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中有关合同管理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中有关合同法、招投标法等有关规定。
一、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时,一般审查以下方面:
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
2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
3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4企业概况及履约能力说明资料;
5企业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6主要工机具、机械设备一览表;
7企业施工业绩及其证明材料;
8项目经理业绩及证明材料。
二、施工索赔的起因有以下几种
1合同对方违约,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义务与责任;
2合同条文不全、错误、矛盾等,设计图纸、技术规范错误等;
3合同变更;
4工程环境变化,包括法律、物价和自然条件的变化等;
5不可抗力因素,如恶劣气候条件、地震、洪水、战争状态等。
三、常见废标的三种情况为:
1不按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编制,带有附加条件;
2要求填写的空格空着不填或重要数字不填写;
3要求技术标为暗标时,如技术标加盖投标方公章,或在技术标中能够分清是哪个单位编制的。
四、合同终止因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承包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成;
2合同解除;
3承包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案例一
一、背景
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某施工单位,曾经多次承揽过500KV输电线路工
程施工,拥有大型的施工设备,有丰富经验的施工技术人员和项目经理,近几年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但目前的施工任务不太饱满。该单位从“中国招标网”上获悉“呼—辽直流500KV输电线路工程”施工的公司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法人:国家电网公司。招标单位:国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地点:内蒙古。计
划工期:2006年7月底开工,2006年10月底竣工。招标方式:无标底公开招标。资金来源:国家电网公司自筹资金或银行贷款。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
(1)响应招标、参加投票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3)承担过500KV及以上输电工程;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施工业绩和大型的施工设备;
(5)有较丰富经验的项目负责人。
二、问题
1.该施工单位是否应参加此次投标?说明具体理由。
2.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时一般审查哪些方面?该施工单位能否通过资格审查?
三、分析与答案
1.施工单位应该参加此次投标。因为:
(1)该项目是国家电网公司在网上公开招标,说明已通过国家发改委立项;该项目是国家电网公司投资在大西北(内蒙古)建设电力项目,符合国家发展西部、“西电东送”的战略目标,是国家的战略性工程,该施工单位的发展目标应与国家的政策方针紧密联系在一起,应该抓住这次机会。
(2)该项目要求施工单位的资质为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证书,该施工单位符合条件。
(3)该施工单位曾经多次承揽过500KV输电线路工程施工,拥有大型的施工设备,有丰富经验的施工技术人员和项目经理,财务状况良好,在建设单位(业主)的印象中应该是具有良好业绩的高水平的施工单位,目前施工任务不太饱满,能够满足施工工期的要求。
2.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时,一般审查以下方面: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
(2)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
(3)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4)企业概况及履约能力说明资料;
(5)企业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6)主要工机具、机械设备一览表;
(7)企业施工业绩及其证明材料。
该施工单位作为一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施工单位,并且曾经多次承揽过500KV输电线路工程施工,符合投标人条件,应该参加此次投标,能够通过资格审查。
案例二
一、背景
某工程机械厂(甲方)扩建一动力车间,工作项目共有A、B、C、D、E、F、G、H等8项内容。通过招标,最终确定由某安装公司(乙方)中标,承建动力车间的改造。双方按规定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为8月16日。工程开工后发生了如下几项事件:
事件1:因原有设备搬迁拖延,甲方于8月17日才提供全部场地,影响了A、B两项目的正常工作时间,使该两项工作开始时间延误了2d,并使这两项工作分别窝工6、8个工日,C项目未受到影响。
事件2:乙方与租赁商原约定D项目使用的某种机械于8月27日进场,但因运输问题推迟到8月29日才进场,D项目实际工作时间增加1d,多用人工7个工日。
事件3:在E项目施工时,因设计变更,造成施工时间增加2d,多用人工14个工日,其他费用增加1.5万元。
事件4:在F项目施工时,因甲方供材出现质量缺陷,乙方施工增加用工6个工日,其他费用1000元,并影响H工序作业时间延长1d,窝工24个工日。
上述事件中,A、D、H三项工作均为关键工作,无机动时间,其余工作有足够的机动时间。
二、问题
1.乙方能否就上述每项事件向甲方提出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要求?试简述其理由。
2.若工程所在地人工费标准为30元/工日,应由甲方给予补偿的窝工人工费标准为18元/工日,施工管理费、利润等均不予补偿。则在该工程中,乙方可得到的合理的经济补偿有哪几荐?经济补偿额是多少?
三、分析与答案
(一)通常索赔的起因有以下几种:
1.合同对方违约,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义务与责任;
2.合同条文不全、错误、矛盾等,设计图纸、技术规范错误等;
3.合同变更;
4.工程环境变化,包括法律、物价和自然条件的变化等;
5.不可抗力因素,如恶劣气候条件、地震、洪水、战争状态等。
(二)施工项目实施索赔,应具备下列理由之一:
1.发包人违反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时间、费用的损失;
2.因工程变更造成的时间、费用的损失;
3.由于监理工程师的错误造成的时间、费用的损失;
4.发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
5.合同规定以外的项目进行检查,且检查合格,或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项目缺陷的修复所发生的费用;
6.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工造成的损失;
7.与国家的政策法规有冲突而千万的费用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