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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中国水资源短缺的根本出路

来源:233网校 2008-06-25 10:22:00

  我国工业水重复利用和再生利用程度较低,用水工艺比较落后,用水效率较低。我国2004年万元GDP用水量为399立方米,约为世界平均水平的4倍,是美国等先进国家的8倍。我国2004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196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约为60%~65%.国外发达国家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一般在50立方米以下,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一般在80%~85%以上。

  生活用水方面,公众节水意识有待提高,节水器具使用率普遍偏低。此外,我国海水利用和再生水利用水平较低。

  我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大力提倡节约用水,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社会,这是保障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节水型社会的本质特征是建立以水权、水市场理论为基础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形成以经济手段为主的节水机制,建立起自律式发展的节水模式,不断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促进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建设节水型社会实质是对生产关系的变革。

  节水型社会和通常讲的节水,既互相联系又有很大区别。无论是传统的节水,还是节水型社会建设,都是为了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这是它们的共同点。但要看到,传统的节水,更偏重于节水的工程、设施、器具和技术等措施,偏重于发展节水生产力,主要通过行政手段来推动。而节水型社会的节水,主要通过制度建设,注重对生产关系的变革,形成以经济手段为主的节水机制。通过生产关系的变革进一步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推动整个社会走上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道路。节水型社会的制度建设要解决的是全社会的节水动力和节水机制问题。

  建设节水型社会,简单来讲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

  (1)明晰初始水权。明晰初始水权是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工作基础。初始水权是国家根据法定程序,通过水权初始化而明晰的水资源使用权。通常,水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水权包括水的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转让权等。在我国,水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国家通过某种方式将水的使用权赋予给各个地区、各个部门、各个单位。因此,我们所讲的水权是狭义的水权,也就是水的使用权。

  (2)确定水资源宏观总量与微观定额两套指标体系。一套是水资源的宏观总量指标体系,用来明确各地区、各行业乃至各单位、各企业、各灌区的水资源使用权指标,一套是水资源的微观定额指标体系,用来规定单位产品或服务的用水量指标。

  (3)综合采用法律措施、工程措施、经济措施、行政措施、科技措施,保证用水控制指标的实现。要特别注重经济手段的运用,最重要的是制定科学合理的水价政策,“超用加价,节约有奖,转让有偿”,充分发挥价格对促进节水的杠杆作用。

  (4)制定用水权交易市场规则,建立用水权交易市场,实行用水权有偿转让,实现水资源的有效配置。水权可以有偿转让:占用了他人的水权,需要付费;反之,出让水权,可以收益。通过水权交易市场进行用水权的有偿转让,买卖双方都会考虑节水,社会节水的积极性被调动,水资源的使用就会流向有效率、有效益的领域。

  (5)用水户参与管理。建设节水型社会要鼓励社会公众以各种方式广泛参与,使得相关利益者能够充分参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如成立用水户协会,参与水权、水量的分配、管理、监督和水价的制定。用水户协会要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充分调动广大用水户参与水资源管理的积极性。

  未来15年,将是我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关键时期。我们总的考虑是:到2010年,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明显提高,万元GDP用水量年均降低6%以上;全国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从0.45提高到0.5,全国农业灌溉用水基本实现零增长;工业万元增加值用水量从173立方米降到120立方米以下;服务业用水效率接近同期国际先进水平。

  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主要任务:主要是建立三大体系。建立以用水权管理为核心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建立与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的经济结构体系;建立与水资源优化配置相适应的节水工程和技术体系。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节水型社会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各地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应该看到,建设节水型社会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付出长期的努力。

  节水型社会建设涉及到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产业、不同用户,涉及到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涉及到千家万户的根本利益,需要政府强有力的领导,需要各部门的密切协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第一,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节水型社会建设需要在政府主导下推进,政府的作用至关重要。关键是政府的认识要到位,要把握好我们的国情,认清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积极组织和领导好这样一场变革。这是一个有为政府对历史负责任的态度。同时,在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一定要明确,政府应是生态的代言人、环境的代言人,要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政府的主导作用主要表现在:建设节水型社会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调整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分配初始用水权;制定科学的水价形成机制和公平的水市场交易规则,监督水权交易;保障公民,特别是弱势群体基本生活用水的权利和用水安全;保障生态用水和环境用水等等。

  第二,社会公众要发挥主力军作用。节水型社会建设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需要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一要进一步提高公众对我国水情的认识,深刻认识到我国水资源短缺的严峻形势,增强节水意识。二要积极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规划、政策制定,主动配合实施,创建节水型城市、节水型社区、节水型企业,特别是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等集团消费,应优先采购和推广节水型产品,并努力倡导节水行动。三要倡导文明的生产和消费方式,强化自我约束和社会约束。每个人都应当形成良好的用水习惯,同时要对浪费水、污染水的不良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形成“浪费水可耻、节约水光荣”的社会风尚,建设与节水型社会相符合的节水文化。 (考试大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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