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道概况
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上起宜昌,下迄河口,全长1893km,流经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上海等6省、直辖市。沿江地区经济发达,城镇化水平较高,水资源丰富,是长江流域的精华地带,也是我国重要的经济区。长江出三峡后,进入中下游平原地区,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受区域地貌及地质构造控制,属冲积平原河流。宜昌至湖口为长江中游冲积平原,地处新构造沉降带,地势低,地面坡度小,水流平缓,并与众多湖泊相连。湖口以下两岸地貌形态为沿江冲、湖积平原,并有大小湖泊水域分布。
长江中下游河道岸坡按物质组成可分为基岩(砾)质岸坡、砂质岸坡和土质岸坡,以砂质岸坡和土质岸坡为主。河床组成沿程变化总的趋势是由粗变细。宜昌至枝城段主要由细砂、中砂和砂卵石组成。上荆江河床为中砂和卵石,下荆江河床为细砂。城陵矶以下河床基本为细砂组成。长江口床沙为极细砂和粉土。河道平面形态由微弯单一型、蜿蜒型和分汊型河段组成,以分汊型河道为主。
长江是一条含沙量较小但输沙量较大的河流。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的泥沙主要来源于长江宜昌以上的干支流及中下游两岸支流、湖泊等水系的入汇。当局部河段的水流挟沙能力处于非饱和状态时,水流将从河床获取泥沙并输往下游。据统计,宜昌站和大通站多年平均年输沙量分别为5.01亿t和4.33亿t。1990年以来受干支流兴修水库和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工程等多方面影响,宜昌和大通站年平均输沙量与多年平均输沙量相比有所减小。
目前,长江中下游干流宜昌至大通段大于0.1mm的悬移质泥沙年沉积量约为2580万t,沙质推移质平均年沉积量为270万t。大于0.1mm的悬移质泥沙通过大通断面每年约3000万t。三峡工程2003年6月初期蓄水运用后,宜昌至大通河段大于0.1mm的泥沙变化受水库运用年限、河床组成影响较大。水库运用初期(11~20年)仅武汉至大通段略有淤积,年均约2000万t。随着河段冲淤的趋向平衡,河段大于0.1mm的泥沙每年进入大通以下河段的数量与建库前接近。这些泥沙为长江采砂提供了较为丰富的泥沙资源。
二、河道采砂概况
长江河道采砂历史悠久,但机械采砂始于20世纪70年代后期,到80年代后期逐渐形成大规模开采之势。20世纪90年代,随着长江经济带建设的快速发展,建筑砂石需求量大增,砂价上涨,在可观的经济利益驱动下,各种采砂船蜂拥而至,遍及长江中下游河段,形成滥采乱挖的混乱局面,给长江中下游干流河势稳定、防洪安全、通航安全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带来严重影响。
长江中下游河道采砂主要分布在湖北、江西、安徽、江苏等省的长江河段。据不完全统计,在禁采之前,各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审批采砂区44个,审批的年采砂总量达5300余万t。由于非法采砂肆无忌惮,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中采砂量远大于上述数字。
滥采乱挖江砂,加剧了长江江岸坍塌,影响河势稳定,危及长江防洪安全和通航安全,严重威胁长江沿江两岸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此,2000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长江中下游各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本省(直辖市)境内长江河道的采砂活动进行全面治理整顿,彻底取缔非法采砂活动。2001年2月,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开始全线禁采江砂。
为了理顺长江河道采砂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责任,加大对非法采砂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和建立正常的采砂秩序,国务院于2001年10月25日颁布了《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20号),并于2002年1月1日起施行。至此,长江河道采砂及其管理开始步入法制轨道。
三、控制开采江砂的必要性
1。维护河势稳定的需要
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在长期演变过程中,通过挟沙水流与河床的相互作用,形成了相对稳定的河床形态。大规模无序的非法采砂破坏了河床形态及河道整治工程,改变了局部河段泥沙输移的平衡,引起河势的局部变化和岸线的崩退,对局部河段的河势稳定带来了不利影响。
2。防洪安全的需要
长江中下游是长江防洪治理的重点,堤防是长江中下游的最古老、最基本的防洪设施。由于长江中下游干流堤防均是修建在第四纪冲积平原上,且堤防修筑多是逐次分阶段加培而成,堤身土质接合不良,造成堤身质量差、土质复杂,目前仍有很多堤防断面未达标。
滥采乱挖江砂必将对原本比较薄弱的堤防工程带来更加不利的影响,其对防洪安全可能带来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临近江堤开采江砂使深泓贴岸,堤身相对高度加大,岸坡变陡,极易引起堤岸崩坍,危及堤防安全;临近江堤开采江砂,使堤基透水层外露,造成汛期高水位时容易出现翻沙鼓水险情;靠近涵闸、泵站、护岸工程等水利工程附近开采江砂,严重威胁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
3。保障通航安全的需要
长江是我国内河航运最发达的河流,是西南、华中和华东地区之间以及出海的水上大通道,被称为黄金水道。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则是这条黄金水道的黄金段。保障其通航安全,对促进沿江地区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滥采乱挖对长江通航安全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挤占主航道,易发海损事故;引起河势变化,恶化航道水域和港口运行条件;采砂船打失航标,占据锚地,干扰助航设施的正常运用,影响航道正常维护。
4。水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
长江流域水生物极为丰富,仅中下游干流河道中就有鱼类200多种,如著名的中华鲟、白鳍豚、扬子鳄等国家重点保护的江海奇珍。为保护水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长江流域有许多国家、省、市级的自然保护区,仅中下游就有2个国家级稀有动物自然保护区。
滥采乱挖由于采砂量过大,且多在主河道迎流部位及江心洲滩,这会引起河床发生变化。这些变化将会破坏水生生物栖息地,从而影响水生生物的生存和繁衍,也影响珍稀水生物白鳍豚和江豚的栖息场所和饵料资源。如果在鱼类繁殖期采砂,则会严重影响鱼类资源的补充。同时,由于大量采砂船云集江中,生活废污水和船艇废油排入江中,对附近水域水质造成一定污染。
5。维持河道冲淤平衡的需要
悬移质泥沙是长江中下游泥沙输移的主体,推移质所占比例很小。在长江中下游泥沙的堆积中主要是0。05~0。5mm的泥沙。
三峡水库为河道型水库,正常蓄水位为175m,总库容393亿m3,属不完全年调节水库,按“蓄清排浑”的原则进行调度。三峡工程2003年开始初期蓄水运用后,宜昌至大通河段中大于0。1mm的泥沙输移量变化受水库运用年限、河床组成影响较大。水库运用初期(11~20年)仅武汉至大通段略有淤积,平均每年淤积约2000万t。水库运用80年以后随着河段冲淤趋向平衡,大于0。1mm的泥沙平均每年进入大通以下河段的数量与建库前接近。
上述分析表明:长江河道可供开采的江砂资源丰富,但并非取之不尽,为了维持河道冲淤平衡,必须控制开采长江江砂。
6。其他方面的需要
长江中下游沿江地区具有十分突出的、多方面的经济发展内在优势。特别是近10多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向纵深发展,经济建设中心从沿海向长江三角洲与沿江地区延伸,国家实施沿江开发开放战略,先后启动上海浦东新区建设和三峡工程建设两大跨世纪工程,长江中下游干流沿江地区的开发开放由此全面展开,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点区域和国内外投资的热点。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两岸分布有许多重要工农业设施和过江设施。应避免长江河道采砂对沿岸国民经济各部门和沿江(过江)重要工农业设施带来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