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增项注册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核对意见表》(通过江苏建筑业网“行业监管平台”打印);
2、增项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3、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5、增项专业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重新注册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二级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申请表》、《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核对意见表》(通过江苏建筑业网“行业监管平台”打印);
2、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3、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复印件;
4、逾期申请重新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注销注册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二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通过江苏建筑业网“行业监管平台”打印);
2、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