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二级建造师证书重新注册办理详解:
受理条件:
1.经全国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2.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3.达到继续教育要求;4.没有建设部令第153号第十五条所列情形。
申请材料:
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申请表、毕业证、申请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省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
2.市、省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原件进行核验,在申报材料上加盖“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印章及审核人签名,并报送省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厅窗口。
3.省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厅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缺件内容,并退回申请人。
4.省住房和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公示审查结果,并在承诺时间内作出相应的许可决定。
环节:收件(1个工作日)——受理(2个工作日)——审查(5个工作日)——决定(1个工作日)——办结(0.5个工作日)——送达(0个工作日)——决定公开(0.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