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二级建造师证书注销注册办理详解:
受理条件:
1.经全国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2.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3.达到继续教育要求;4.没有建设部令第153号第十五条所列情形。
申请材料:
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注册证书原件、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省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
2.市、省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原件进行核验,在申报材料上加盖“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印章及审核人签名,并报送省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厅窗口。
3.省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厅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缺件内容,并退回申请人。
4.省住房和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公示审查结果,并在承诺时间内作出相应的许可决定。
环节:收件(1个工作日)——受理(2个工作日)——审查(5个工作日)——决定(1个工作日)——办结(0.5个工作日)——决定公开(0.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