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各市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各市人事局职称管理部门负责;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考试报名表(见附件1)粘贴照片并加盖单位公章。然后持报名表及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2)和本人近期1寸照片一张,按上述职能分工,到相应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二)往年考生报名参加2007年度的考试,不再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三)报名条件中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年底。
五、报名时间、地点、办法
(一)驻沈的中、省直单位人员报名时间为2007年8 月21日-30日(周六、周日休息,报名地点: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各市报名地点在各市人事考试部门,报名时间由各市人事局考试部门确定。
(二)资格审查合格后,按属地化原则到省或市人事考试部门办理报名手续。
(三)符合免试科目的考生,报名时除携带规定的材料和照片外,还应提交经审批的科目免试申报表(见附件3)。
(四)通过考试已经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单科考试,报名时应携带照片,并提供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证书及复印件。
六、收费标准
(一)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辽价函[2006]81号文件规定,考务费为60元/科。各市按主观卷30元/科,客观卷20元/科上缴考务费。各市人事考试部门请于考试结束后向省人事考试中心上缴考务费。
七、考场设置、考号查询
本次考试在省直考区(沈阳)和各市考区设置考场。市里不设考场的,报考人员到省直考区参加考试。在省直考区参加考试的人员,应于2007年10月9日-10月28日通过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或电话16840165查询考试地点、考场和考号。
八、信息管理
(一)考试信息统一使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类别、专业、级别及科目代码见附件4.
(二)市里不设考场的,务必于2007年9月3日前上报报名信息。各市设考场的,应于2007年10月26日前上报考场数据。上述信息和数据须利用VPN加密通道报省人事考试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考试部。
(三)为了便于考后的信息统计、分析,报名时必须采集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等信息,请各市在报名信息采集时加以注意。
(四)档案号是滚动考试管理的依据,请提醒考生保管好,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省人事考试中心将下发200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档案信息库,各市在组织往年考生报名时要据此查询,核准报考科目。下发的档案库属国家保密资料,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更改。如发现更改,追究单位及个人责任。
九、成绩管理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管理,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报考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考试;免考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
十、试卷预订及取送
在本地设置考场的市人事考试部门务必于9月3日前完成试卷预订,将试卷预订单(见附件5)报省人事考试中心。并于10月24-26日派专人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试卷,10月29-30日将试卷、答题卡送回。
十一、考试答题要求
(一)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回收,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二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的试题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蓝色钢笔或签字笔在试卷上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