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文件依据:人事部人发〔2002〕111号、浙人专〔2005〕199号)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取得非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并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职务。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取得建筑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符合报名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相应科目:
1、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或工程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1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或工程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的 ,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另: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该科目合格后核发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
嘉兴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二O O六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