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考培[2006]18号
各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省(部)属在嘉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浙考发〔2006〕33号文件精神,浙江省200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6年9月16日至17日进行。为做好我市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浙江省200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9月16日
上午 9:00 —— 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 3:00 —— 5: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17日
上午 9:00 —— 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二、报名条件和范围。
按照人事部人发〔2002〕111号、浙人专〔2005〕199 号文件规定执行(见附件1)。报名条件凡涉及时间期限的一律计算至2006年底。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具备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2个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或1个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的,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三、试题形式和要求。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的试题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炼工程、化工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等10个专业类别,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题本空白处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全部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阅卷工作由省统一组织进行。
四、考务组织和考点设置。
我市200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统一组织实施,考点设置在嘉兴市。各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会同建设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报名、报考资格审核、数据录入、准考证发放等工作。
五、报名时间、地点、手续和要求。
全市统一报名时间定于2006年7月4日至6日。
报名由本人提出申请,按要求认真填写《浙江省200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表中栏目必须填全,贴好2006年免冠同一底片一寸彩照三张、两寸彩照一张及身份证复印件,经单位及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按属地原则到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报名点报名。
市属及在嘉的省(部)属单位报考人员由单位集中统一到嘉兴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报名(地址:建国路与东升路交叉口,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五楼办事大厅,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南湖区属单位报名地点:南湖区行政中心1323室;秀洲区属单位报名地点:秀洲区行政中心斜对面,第二行政楼509室。
报名时请携带报名表、工作年限证明、准考证领取通知单,并根据报名条件须提供相应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提供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原始证件及复印件。
对上年度参考人员今年续考的,除提交报名表外,只需提交上年度的准考证和学历证书复印件(注意:考生如要更换专业,去年已通过的科目作废,必须作为新考生参加考试,去年已经合格的考生报考其他专业的,也作为新考生参加考试,档案号不必填写。)。
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报名时须提交资格证书或成绩单),该科目合格后核发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和科目设置较为复杂,报名后原则上不能更改。在报名时,考生须注意,不要报错专业。对报考人员的学历和工作年限证明,各县(市、区)人事和建设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查。
六、考试收费。
200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 〔2006〕115号文件规定执行,即《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二个科目的考试费每人每科45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70元。
七 、考务信息处理及报名数据上报。
二级建造师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设置见附件5.为了便于考后的信息统计、分析,各地在录入考生信息时加以注意,即必须录入报考人员报名表上的所有信息,省里在考前规则模板中增加了上述信息的必录设置。请各县(市、区)人事部门对报名数据仔细核对无误后于2006年7月24日前报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八、准考证发放办法。
市级及在嘉的省(部)属单位报考人员的准考证于 2006年9月11日至13日,由单位或考生凭《准考证领取通知单》到嘉兴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领取(届时不再另行通知)。各县(市、区)准考证由当地人事部门到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统一领取。
九、成绩公布。
浙江省200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于2006年12月底公布。
今年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紧、任务重、影响面大,备受社会关注。各县(市、区)人事和建设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掌握报考资格条件,加强资格审查,维护执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对伪造学历等违纪违规者,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