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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至第十一条

2012/9/2 15:35:45来源:233网校 提问 我的做题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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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对违反本规则的会员单位,经告诫仍不改正的,协会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以下纪律惩戒:
  (一)批评;
  (二)协会内通报批评; 
  (三)通过媒体公开谴责; 
  (四)取消会员资格并公告。 
  对于相关违规期货从业人员,协会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惩戒。
  第十条本规则由中国期货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规则自2010年2月9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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