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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主要对透支交易、强行平仓纠纷责任划分进行概要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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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货市场法律法规跟学笔记期货纠纷的主要类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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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结合期货市场实际和审判实践经验,将期货领域的民事纠纷细化为无效

    合同纠纷、交易行为纠纷、透支交易纠纷、强行平仓纠纷、 实物交割纠纷、保证合约履行纠纷、侵权行为纠纷等主要类型。本文

    主要对透支交易、强行平仓纠纷责任划分进行概要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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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透支交易认定

    (1)期货交易所在期货公司没有保证金或者保证金不足的情况下,允许期货公司开仓交易或者继续持仓。

    (2)期货公司在客户没有保证金或者保证金不足的情况下,允许客户开仓交易或者继续持仓。

    保证金比例应当以期货交易所规定的为标准

    (二)责任判定

    期货公司的交易保证金不足时:

    ① 期货交易所未按规定通知期货公司追加保证金的, 由于行情向持仓不利的方向变化导致期货公司透支发生的扩大损失,期货交

    易所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赔偿额不超过损失的60%。

    ② 期货交易所履行了通知义务,而期货公司未及时追加保证金,期货公司要求保留持仓并经书面协商一致的,对保留持仓期间造

    成的损失,由期货公司承担;穿仓造成的损失,由期货交易所承担。

    ③ 期货交易所允许期货公司开仓透支交易的,对透支交易造成的损失,由期货交易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赔偿额不超过损失的60 %。

    ④期货交易所允许期货公司透支交易,并与其约定分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对透支交易造成的损失, 期货交易所承担相应的赔偿

    责任。

    客户的交易保证金不足时

    ① 期货公司未按约定通知客户追加保证金的,由于行情向持仓不利的方向变化导致客户透支发生的扩大损失,期货公司应当承担

    主要赔偿责任,赔偿额不超过损失的80%。

    一、透支交易纠纷及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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