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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全真模拟试题及答案详解(第七套)

来源:233网校 2014-03-06 11:28:00

  31.【答案】D

  【解析】《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期货从业人员应当遵守下列执业行为规范:(一)诚实守信,恪尽职守,促进机构规范运作,维护期货行业声誉;(二)以专业的技能,谨慎、勤勉尽责地为客户提供服务,保守客户的商业秘密,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三)向客户提供专业服务时,充分揭示期货交易风险,不得作出不当承诺或者保证;(四)当自身利益或者相关方利益与客户的利益发生冲突或者存在潜在利益冲突时,及时向客户进行披露,并且坚持客户合法利益优先的原则;(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守法意识,抵制商业贿赂,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和不正当交易行为;(六)不得为迎合客户的不合理要求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所在机构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七)不得以本人或者他人名义从事期货交易;(八)协会规定的其他执业行为规范。

  32.【答案】D

  【解析】《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期货从业人员进行监督管理。中国期货业协会依法对期货从业人员实行自律管理,负责从业资格的认定、管理及撤销。

  33.【答案】D

  【解析】《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具有从事期货业务10年以上经验或者曾担任金融机构部门负责人以上职务8年以上的人员,申请期货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学历可以放宽至大学专科。

  34.【答案】B

  【解析】《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被有权机关立案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的,期货公司应当在知悉或者应当知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报告。

  35.【答案】C

  【解析】《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期货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首席风险官在失踪、死亡、丧失行为能力等特殊情形下不能履行职责的,期货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临时决定由符合相应任职资格条件盼人员代为履行职责,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告。第三款规定,代为履行职责的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公司应当在6个月内任用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董事长、总经理、首席风险官。

  36.【答案】B

  【解析】题中乙期货交易所只是在甲公司走私后才帮助其转移资金,对走私行为并没有共同的故意,因此不构成走私罪(共犯)。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乙期货交易所的行为属于洗钱罪中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行为。

  37.【答案】A

  【解析】题中甲并没有诈骗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C项中敲诈勒索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乙将财产交给甲的行为并不是基于甲的胁迫而实施的,因此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38.【答案】B

  【解析】《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期货公司独立董事应当重点关注和保护客户、中小股东的利益,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第三十九条规定,期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循诚信原则,谨慎地在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维护客户和公司的合法利益,不得从事或者配合他人从事损害客户和公司利益的活动,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本公司的商业机会。

  39.【答案】B

  【解析】《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并有效执行介绍业务的合规检查制度。证券公司应当定期对介绍业务规则、内部控制、风险隔离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和营业部介绍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每半年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合规检查报告。发生重大事项的,证券公司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40.【答案】C

  【解析】《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非结算会员向期货交易所支付的手续费,由期货交易所从全面结算会员期货公司期货保证金账户中划拨。

  【解析】《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全面结算会员期货公司与非结算会员签订、变更或者终止结算协议的,应当在签订,变更或者终止结算协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协议双方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期货交易所和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报告。

  42.【答案】D

  【解析】《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全面结算会员期货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期货交易所的规定,建立对非结算会员的保证金管理制度。全面结算会员期货公司可以根据非结算会员的资信及市场情况调整保证金标准。

  43.【答案】B

  【解析】《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是指期货公司作为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金融期货交易所的结算会员,依据本办法规定从事的结算业务活动。

  44.【答案】C

  【解析】《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办法》第七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净资本是在期货公司净资产的基础上,按照变现能力对资产负债项目及其他项目进行风险调整后得出的综合性风险监管指标。

  45.【答案】A

  【解析】《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办法》第十条规定,期货公司应当按照账龄及其核算的具体内容,采取不同比例对应收项目进行风险调整,分类中同时符合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标准的,应当采用最高的比例进行风险调整。

  46.【答案】B

  【解析】《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未足额追加的客户保证金应当按期货交易所规定的保证金标准计算,不包括已经记入"应收风险损失款"科目的客户因穿仓形成的对期货公司的债务。

  47.【答案】B

  【解析】《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期货公司应当持续符合以下风险监管指标标准:(一)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二)净资本不得低于客户权益总额的6%;(三)净资本按营业部数量平均折算额(净资本,营业部家数)不得低于人民币300万元;(四)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40%;(五)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100%;(六)负债与净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150%;(七)规定的最低限额的结算准备金要求。

  48.【答案】B

  【解析】《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中国证监会对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一条规定的风险监管指标设置预警标准。规定"不得低于"一定标准的风险监管指标,其预警标准是规定标准的120%,规定"不得高于"一定标准的风险监管指标,其预警标准是规定标准的80%。

  49.【答案】A

  【解析】《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期货公司应当每半年向公司全体董事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净资本等各项风险监管指标的具体情况,该书面报告应当经期货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

  50.【答案】B

  【解析】《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重大业务是指可能导致期货公司净资本等风险监管指标发生10%以上变化的业务。

  51.【答案】C

  【解析】《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期货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协会撤销其期货从业人员资格并在3年内或永久性拒绝受理从业人员资格申请:(一)有本准则第四条所禁止行为之一的;(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向投资者承诺或者保证的;(三)违反有关从业机构的业务管理规定导致重大经济损失的;(四)为了个人或投资者的不当利益而严重损害国家利益、所在期货经营机构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的。

  52.【答案】A

  【解析】《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期货从业人员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本准则行为的,任何人都可以向协会进行举报。聘用期货从业人员的期货经营机构发现从业人员有违规行为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报告。

  53.【答案】C

  【解析】《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第二十条规定,提倡同业公平竞争,严禁期货从业人员从事下列不正当竞争行为:(一)采用虚假或容易引起误解的宣传方式进行自我夸大或者损害其他同业者的名誉;(二)贬低或诋毁其他期货经营机构、期货从业人员;(三)采用明示或暗示与有关组织具有特殊关系的手段招徕投资者,或利用与有关组织的关系进行业务垄断;(四)在投资者不知情的情况下给投资者代理人或介绍人返还佣金;(五)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低于经营成本或行业自律标准收取手续费;(六)中国证监会或协会认定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54.【答案】B

  【解析】《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第九条规定,期货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遇到自身利益或相关方利益与投资者的利益发生冲突或可能发生冲突时,必须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发生冲突的可能性及有关情况,当无法避免时,应当确保投资者的利益得到公平的对待。

  55.【答案】A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期货侵权纠纷和无效的期货交易合同纠纷案件,应当根据各方当事人是否有过错,以及过错的性质、大小,过错和损失之问的因果关系,确定过错方承担的民事责任。

  56.【答案】A

  【解析】期货公司从业人员从事期货交易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应当由期货公司承担。

  57.【答案】D

  【解析】居问人应当独立承担基于居间经纪关系所产生的民事责任。

  58.【答案】C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期货经纪合同无效:(一)没有从事期货经纪业务的主体资格而从事期货经纪业务的;(二)不具备从事期货交易主体资格的客户从事期货交易的;(三)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

  59.【答案】C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不具有主体资格的经营机构因从事期货经纪业务而导致期货经纪合同无效,该机构按客户的交易指令人市交易的,收取的佣金应当返还给客户,交易结果由客户承担;该机构未按客户的交易指令入市交易,客户没有过错的,该机构应当返还客户的保证金并赔偿客户的损失。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交易手续费、税金及利息。

  60.【答案】C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客户下达的交易指令没有品种、数量、买卖方向的,期货公司未予拒绝而进行交易造成客户的损失,由期货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客户予以追认的除外。第二十一条规定,客户下达的交易指令数量和买卖方向明确,没有有效期限的,应当视为当日有效;没有成交价格的,应当视为按市价交易;没有开仓方向的,应当视为开仓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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