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解析】期货公司应当避免与客户的利益冲突,当无法避免时,应当确保客户利益优先。
2.A【解析】根据《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52条规定,期货公司在为客户开立账户前,应当向客户出示《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由客户签字确认已了解《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的内容,并签订期货经纪合同。
3.B【解析】《<期货经纪合同)指引》《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的内容和格式由中国期货业协会制定。
4.B【解析】期货公司对外发布的广告宣传材料,应当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5.C【解析】期货公司拟免除首席风险官的职务,应当在作出决定前10个工作日将免职理由及其履行职责情况向公司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6.B【解析】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兼职的,应当自有关情况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曰内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报告。
7.C【解析】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在期货公司从事期货交易的,有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知悉或者应当知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报告,并遵循回避原则。
8.A【解析】根据《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8条规定,通过从业资格考试的,取得中国期货业协会颁发的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9.C【解析】首席风险官不能够胜任工作,或者存在《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第13条规定的情形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期货公司董事会可以免除首席风险官的职务。
10.B【解析】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持续经营2个以上完整的会计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