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不定项选择题
161.B【解析】甲窃取公司公款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因为甲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得公款的;由于甲是国家工作人员,故不会构成职务侵占罪。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一个重要区别就在于是否据为己有,挪用公款罪只是暂时“借取”公款使用,并没有自己占有的意思,本题中甲明显具有自己占有的意愿,故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162.AB【解析】甲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为乙非法谋取利益,并收受乙的“信息费",属于受贿行为;此外,甲作为会计人员,属于期货公司的知情人士,他将内幕信息告诉乙并指示乙买卖期货,构成了泄露内幕信息罪。
163.B【解析】根据《刑法修正案》第六条的规定,甲与妻子之间已经构成了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罪,属于共同犯罪。
164.ACD【解析】若甲不是国家工作人员,根据以上几题的分析,可以得出甲构成了ACD三项罪名。
165.B【解析】很明显,乙构成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的对象是单位,而本题中对象是甲,不构成对单位行贿罪;乙的行为只是利用甲告诉他的内幕信息获得利益,并没有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的行为,也不构成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罪。
166.ABD【解析】《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期货公司申请停业的,应当妥善处理客户的保证金和其他财产,清退或者转移客户。
167.ABC【解析】《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期货公司停业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下列材料:(一)停业申请书;(二)停业决议文件;(三)关于处理客户的保证金和其他资产、结清期货业务的情况报告;(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168.C【解析】《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期货公司恢复营业的,应当符合期货公司持续性经营规则。停业期限届满后,期货公司仍未能恢复营业或者仍不符合持续性经营规则的,中国证监会可以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注销其期货业务许可证。169.AC【解析】《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理》第十条规定,甲虽有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因其最近3年内曾因违法违规行为被撤销证券、期货从业资格,该期货公司不应当为其办理从业资格申请。该期货公司可以继续聘用甲,只要其在公司中不开展期货业务活动。
170.D【解析】该公司未按照《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履行报告义务,《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证监会应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条对其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