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货市场风险监管的目的与原则 来源:www.examda.com
(一)期货市场风险监管的目的:
1、保证市场的有效性
2、保护投资者利益
3、控制市场风险
(二)期货市场监管的原则:
1、充分竞争原则
充分竞争指的是信息充分性、较低的市场进入与退出成本、大量较小的投资者等。
2、规范性原则:主要指完善制度。
3、安全性原则
4、稳定性原则:指期货市场监管要保证市场运作的稳定性和监管政策的连续性。
5、系统性原则:
6、灵活性原则
二、国际期货市场风险监管体系
国际期货市场的风险监管体系有美国、英国、香港等几种模式。美国期货市场经历了100多年的发展后,形成了政府宏观管理、行业协会自律及期货市场主体自我管理的三级风险监督管理体系,具有代表性。国际期货市场三级风险监管体系由政府管理、行业管理与交易所管理三部分组成。
(—) 期货交易的政府监管: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对期货、期权和现货选择交易有全面的主管权。英国期货市场监管的最高机构为SIB(证券投资委员会),中国香港是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
(二) 期货交易的行业自律:美国全国期货协会NFA,英国SIB下设四个自律组织(证券期货业协会SFA、投资管理监管组织IMRO、金融中介、管理人和经纪商监管协会FIMBRA、人寿保险和单位信托基金监管组织LAUTRO)。
各国行业自律组织——期货协会的主要共同监管职能:强化职业道德规范、负责会员资格审查和会员登记、监管已注册会员的经营状况、调解仲裁期货交易纠纷、宣传和普及期货知识培训期货从业人员。
(三) 期货交易的交易所自我监管:期货交易所成为三级管理体制的基础,成为整个期货界自律管理体系的核心。美国:交易所的自管活动受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的监督。标准自我监管——CBOT的调查审计部门。下设五个处:财务监视、市场调查、审计、调查、报告研究。
各国期货交易所自我监管的共性:对会员资格审查、监督交易运作规则和程序的执行、制定客户定单处理规范、规定市场报告和交易记录制度、实施市场稽查和惩戒、加强对制造假市的监管。
三、我国期货市场的风险监管体系
我国期货市场监管体系基本与美国相同,形成了中国证监会、中国期货业协会、期货交易所三级监管体系。
通过立法管理、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管理三个方面对期货市场进行风险监管。
(一)立法管理:是通过制定、颁布期货交易的法律、法规规范期货市场的组织机构及其运行机制。
(二)行政管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运用国家行政权力,按照法律规定权限和程序处理公共行政事务活动和行为。——中国证监会
(三)行业自律管理——中国期货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