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期货交易所
一、性质与职能
(1)期货交易所是为期货交易提供场所、设施、相关服务和交易规则的机构。它自身并不参与期货交易。
期货交易所的基本宗旨是: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透明的市场环境,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期货交易所的重要职能包括以下方面。
①提供交易的场所、设施和服务。
②设计合约、安排合约上市。
③制定并实施期货市场制度与交易规则。
④组织并监督期货交易,监控市场风险。
⑤发布市场信息。
二、组织结构
(一)会员制
(1)定义:会员制期货交易所是由全体会员共同出资组建,缴纳一定的会员资格费作为注册资本,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的非营利性法人。
(2)只有取得会员资格才能进入期货交易所场内交易。
会员资格的获得方式有以下几种:①以交易所创办发起人的身份加入;②接受发起人的资格转让;③接受期货交易所其他会员的资格转让;④依据期货交易所的规则加入。
(3)会员构成:自然人会员与法人会员、全权会员与专业会员、结算会员与非结算会员。
(4)组织架构:期货交易所一般设有会员大会、理事会、专业委员会和业务管理部门。
①会员大会由会员制期货交易所的全体会员组成,是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常设机构,由交易所全体会员通过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②专业委员会一般由理事长提议,经理事会同意设立。专业委员会一般包括:会员资格审查委员会、交易规则委员会、交易行为管理委员会、
合约规范委员会、新品种委员会、业务委员会、仲裁委员会。
③总经理是负责期货交易所El常经营管理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
④相关业务部门根据工作职能需要设置,一般包括交易、交割、研究发展、市场开发、财务等部门。
(二)公司制
(1)定义:公司制期货交易所通常是由若干股东共同出资组建、股份可以按照有关定转让、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公司制期货交易所的盈利来自通过交易所进行期货易而收取的各种费用。
(2)会员资格:与会员制相似。
(3)组织架构:公司制期货交易所的组织结构如图2-6所示
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共同组成,是公司制期货交易所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制期货交易所的常设机构。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总经理是负责期货交易所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业务部门设置和会员制期货交易所类似。
(三)会员制和公司制期货交易所的主要区别
(1)是否以营利为目标:会员制期货交易所不以营利为目标,公司制期货交易所以营利为目标。
(2)适用法律不同:会员制期货交易所一般适用民法,公司制期货交易所首先适用于公司法,只有在公司法未作规定的情况下,才适用民法的一般规定。
(3)决策机构不同:会员制期货交易所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公司制期货交易所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会员制期货交易所最高权力机构的常设机构是理事会,公司制期货交易所的常设机构是董事会。
三、我国境内期货交易所
(一)境内期货交易所的组织形式
按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规定,期货交易所可以采取会员制或公司制的组织形式。
会员制期货交易所的注册资本划分为均等份额,由会员出资认缴。公司制期货交易所采用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
我国4家期货交易所采取不同的组织结构。其中,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和大连商品交易所是会员制期货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是公司制期货交易所。
(二)境内期货交易所的会员管理
期货交易所会员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取得期货交易所会员资格,应当经期货交易所批准。
(三)境内期货交易所概况
我国境内期货交易所概况见表2-1。